竹藤文化
“竹”,圣朝古权柄的象征
古时,朝廷遇事如任命重要官员,派遣使臣及调兵遣将等,需要某种具有权威性凭证物件,作为示信之具。竹具有给人的思想以深刻启迪的独特秉性,这种独特的秉性早就为中华民族的先民所认识,并物化于现实生活中。因受中国竹文化的启迪和影响,自先秦开始,古代帝王即用竹制“符”、“节”分别作为行使内外君权的凭信之物。符节的发明,广泛用于政令、军事、外交、通行、安全保卫各方面。这是一种文明的标志,同时符节的形制,也反映了古人的美学思想。
“符”,古时君王传达命令、调兵遣将所用的凭征。初为竹制,多作成动物形,尤其常作虎形。唐诗人皎然《答苏州韦应物郎中》诗中有“受辞分虎竹,万里临江城”之句。后改铜制,故又称“铜虎符”。上镌文字,剖分为二,左片交将领,右片留国君。朝廷有事,遣使持半符至,外将复出半符勘合,以验真伪,符合乃听受之。战国时有名的魏如姬窃魏安厘王虎符,交给信陵君解救赵国邯郸之围的故事,很能说明符的用法。唐张籍《送郑尚书赴广州》诗中有“圣朝选将持符节,内使宣时百辟听”之句。这可以想见圣上赐符节时场面是何等的威严。
汉代有“竹使符”,即朝廷颁发郡国守相的信符。右留京师,左与郡国。《集解》引“应劭:‘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镌刻篆书,第一至第五。”’看来这“竹使符”的形制为箭状。由于汉郡守受竹使符,后以符竹为郡守的典故,代指州郡长官。唐张九龄《登荆州城楼》诗中还提到:“自罢金门籍,来参竹使符。”
“节”即“旌节”。《汉宫仪》载:“以竹为之,柄长八尺,以牦牛尾为其眊三重。”这大约在一根1.8米长的竹柄上,束有三重用牦牛尾制成并染成红色的节旄,作为饰物。外观是很美丽的。它系君王所授,为使臣所持表示信守之物,亦即代表国家尊严和使臣使命的权杖。“节”是古代臣下受君主的委托或特殊的任命,居官守职的一种凭证和象征,故有“握节以死”之事。“节”最初是竹制节,故《说文解字•竹部》日:“节,竹约也。”后来到了汉武帝时期,节加黄旌。“节以毛为之,上下相垂,取象竹节,将令者持之以为信。”使臣出使国外,君主授予其“节”,以此作为凭信之物,代表国家的权威,旨在要求使臣像竹节一样不屈不挠,不折不扣地执行君主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