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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改革要只争朝夕——访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伊春市委书记许兆君
“我国重点国有林区从1948年开发建设到现在一直沿用旧有的体制机制,全部国有、国营,已成为计划经济的最后一块阵地,严重束缚着林区生产力的发展和林区职工的致富,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伊春市委书记许兆君接受记者专访时说。
2004年,国家林业局确定黑龙江省伊春市作为国有林区改革试点,2006年1月4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4月29日,伊春市五马河林业局敲响了国有林区改革的第一锤,拉开了国有林区改革的序幕。几年来,改革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有序进行,得到了林区老百姓的拥护。
“从国有林区改革的效果看,一是解决了造林难问题。过去老百姓给国家造林,现在是给自己造林;原来是要我造林,现在是我要造林;原来是造林成活率不到60%,现在是造林成活率100%,死一棵老百姓及时补一棵,彻底改变了过去多年造林不见林的现象。二是解决了护林难问题。改革试点将8万公顷山林分给了6623户,从来没丢过一棵树,林政案件也就此消失。三是解决了防火难问题。以前,国有林区防火很难,改革后的8万公顷山林,三年多来没发生一起火灾、一起火情、一起火警。四是职工致富开始探索新途径。职工分到了林子,可以搞林下经济,种野山参,种五味子,搞林下养殖,一年增收3500元到5000元,开始走上发财致富奔小康之路。”许兆君对国有林区改革试点3年来的成效津津乐道。
同时,许兆君坦言,当前国有林区改革在试点中主要面临四个方面的难题:一是林子虽然分给职工了,但还没有国家统一颁发的林权证,职工不放心,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没有林权证职工不能定心。二是没有林权证,林地不能抵押贷款,职工没有经营林地的第一桶金。三是森林保险制度没有完善,希望能像国外的运营模式一样,国家给予一定支持,保险公司让点利,林业职工交点钱,达到国家得生态、保险公司得利润、职工得保障三方共赢。四是林业职工分到林地后,税赋还比较重,希望国家能进一步减税让利。
许兆君说:“我们搞改革的目的就是一句话:‘让林子好起来,让职工富起来。’其实,国有林区改革与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很多相似之处,很多经验可以借鉴,不同的只是国有林区职工分得林子后如何解除职工身份的问题。希望国家扩大国有林区改革试点范围,我的观点是国有林区改革‘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