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广东省总结2006年林木种苗工作力争作好2007年林木良种生产推广工作
2006年,广东省在林木种苗方面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林木种苗行业管理工作。
(一)顺利完成《广东省林业种苗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工作,并印发全省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根据本省林业发展“十一五”中长期规划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全国林木种苗发展的意见》,围绕林业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在总结“十五”种苗建设的基础上,编制了林木种苗发展“十一五”及中长期规划。“规划”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改善生态状况、维护生态平衡为重点,以建设“三大体系”为目标,加强林木种苗基地及其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良种供应率和良种使用率;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丰富林木种类,实现林木速生丰产、优质为目标,大力保护林木种质资源,抓好管好种苗基地,建立高世代的良种基地和高水平的现代化育苗基地,大力培育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大力推广“无性系”育苗技术,推动广东林业的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为广东省实施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完成广东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调研。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广东省及时开展了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全面总结了广东省在学习、宣传和执行《种子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方面的成功经验,同时揭示了种苗机构不健全、种苗管理经费不足和《种子法》配套法规不完善等存在问题,提出了加紧制定《种子法》配套法规等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广东省今后的种苗工作,特别是种苗执法工作的方向。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两证一签”的发放工作。
(三)加强林木种苗的质量检验工作。积极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和检验制度,建立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档案;良种使用率不断提高,特别是非公有制商品林造林的良种使用率达100%;林木种苗质量较往年好,被抽查的苗木大部分达到Ⅰ级国家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Ⅰ级苗批占抽查总量的79.1%,确保了造林苗木质量。
同时,进一步加强省调剂的林木种子和进口花卉苗木、种球的质量检验工作。
(四)开展种苗行政执法和育苗技术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8月下旬,广东省林木种苗站在广州举办了全省主要树种育苗与种苗执法培训班,培训使学员进一步了解掌握林木种苗法规和主要树种育苗与栽培技术,增强了依法治种和科学造林的认识,对广东省林木种苗执法水平和造林绿化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二、积极收集林木种苗信息,认真做好种苗调剂工作。
(一)做好黎蒴种子采收、储藏和育苗技术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黎蒴基地建设现场会议精神,加快广东省黎蒴发展,做好黎蒴种子采收、储藏和育苗技术指导工作,积极调剂种苗,确保黎蒴造林的种苗需要。
(二)认真收集春季、雨季林木种苗准备情况的有关信息,为全省的种苗调剂工作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今年以来,从各地采购适应广东省造林或可供城市绿化的种子,如黎蒴、木荷、红椎、竹柏等种子共计2116公斤,并帮助基层林业部门调剂凤凰木、杉木、阴香、细叶樟、等乡土阔叶树种子以及加勒比松、马尾松、改良代湿地松种子共计2124公斤。
三、加强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指导。
(一)继续加强对全省的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确广东省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督促各地做好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在2005年开展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大检查的基础上,将检查情况通报全省,要求各地认真对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种苗工程的规划设计不科学、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不理想;文件档案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慢,少数项目失管等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以确保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作用。具体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
1、开展业务培训。
2、对重点单位进行复查。
3、认真落实规划设计不合理问题,提出调整意见。
4、对失管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5、加强技术资料和文件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
6、积极争取多落实配套资金。
(二)积极准备种苗站承担的省级种苗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广东省林木种苗站具体实施的省级种苗工程项目有省级种子储藏冷库项目和省林业中心苗圃工程项目。到现在为止,广东省级种子储藏冷库项目建设基本完工,正在开展项目竣工收尾工作和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广东省林业中心苗圃工程项目已经完工,并已向广东省林业局提出进行竣工验收的申请,有望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007年,广东省林木种苗工作将按照《广东省林业种苗发展“十一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乡土树种良种选育与繁育、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良种生产和推广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如下三项工作:
一、积极开展广东省乡土树种良种选育与繁育工作。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林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之一。科技兴林,良种先行。没有优良的种苗就不会有高的林木生长量和林分质量。
面对当前林业生态省建设高歌猛进的可喜形势及其带来的对乡土阔叶树种良种需求的压力,积极争取广东省财政厅的支持设立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优良乡土树种的选育与繁育工作,2007计划投入500万元,用于乡土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研究和试验测定林的建设,以早日选育出优良的乡土阔叶树种,满足广东省林业生态省建设的用种需要。
二、启动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
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不仅制约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到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影响到林木基因的加工利用,是生物种质资源的基础种质资源,关系到生态环境建设和国家可持续发展。
到目前为止,广东省只是通过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古树名木普查,非系统地对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木进行了调查,没有开展系统的普查、宣传、保护、研究和利用工作,依据《省林业种苗“十一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广东省将在2006至2010年间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和保护地建设工作,总投资需4200万元,其中2006至2008年完成普查工作,投资300万元;2008至2010年分片建立6个保护地,建设规模7200亩,投资总计3900万元。因此,广东省争取2007年落实财政资金,抓紧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于2008年完成该项工作,摸清林木种质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和濒危状况,制定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名录等。
三、争取财政投入,支持林木良种生产和推广利用。
广东省自1964年建立全国建园最早面积最大的湿地松种子园(良种基地)——台山红岭种子园起,广东省的林木良种基地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广东造林绿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至2004年底,广东省建成林木良种基地14个和采种基地17个,总规模达1786.3公顷。目前,这些种子生产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基地运营资金短缺,大部分基地难以维持。良种基地和采种基地建成后,需5~7年的时间才能生产种子,单靠种子销售收入无法维持基地正常运作,造成多数良种基地的自给能力很差,经济很困难,人才、资源流失情况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良种生产基地的可持续发展;(二)丰产林树种品种少,无性系单一。现有的良种基地和采种基地的人、财、物是广东省林木良种选育和推广的物质基础,是广东省林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基础保障,是一项宝贵的资源,特别是现存的优良林木种质资源,一旦丢失,损失将无法诂量。如何稳定这些林木育种机构,保护和利用这些资源成为当务之急。2007年要想方设法争取必要的经费支撑和政策保障,确保这些单位能正常持续运作。
一、加强林木种苗行业管理工作。
(一)顺利完成《广东省林业种苗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工作,并印发全省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根据本省林业发展“十一五”中长期规划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全国林木种苗发展的意见》,围绕林业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在总结“十五”种苗建设的基础上,编制了林木种苗发展“十一五”及中长期规划。“规划”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改善生态状况、维护生态平衡为重点,以建设“三大体系”为目标,加强林木种苗基地及其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良种供应率和良种使用率;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丰富林木种类,实现林木速生丰产、优质为目标,大力保护林木种质资源,抓好管好种苗基地,建立高世代的良种基地和高水平的现代化育苗基地,大力培育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大力推广“无性系”育苗技术,推动广东林业的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为广东省实施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完成广东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调研。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广东省及时开展了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全面总结了广东省在学习、宣传和执行《种子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方面的成功经验,同时揭示了种苗机构不健全、种苗管理经费不足和《种子法》配套法规不完善等存在问题,提出了加紧制定《种子法》配套法规等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广东省今后的种苗工作,特别是种苗执法工作的方向。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两证一签”的发放工作。
(三)加强林木种苗的质量检验工作。积极落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和检验制度,建立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档案;良种使用率不断提高,特别是非公有制商品林造林的良种使用率达100%;林木种苗质量较往年好,被抽查的苗木大部分达到Ⅰ级国家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Ⅰ级苗批占抽查总量的79.1%,确保了造林苗木质量。
同时,进一步加强省调剂的林木种子和进口花卉苗木、种球的质量检验工作。
(四)开展种苗行政执法和育苗技术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8月下旬,广东省林木种苗站在广州举办了全省主要树种育苗与种苗执法培训班,培训使学员进一步了解掌握林木种苗法规和主要树种育苗与栽培技术,增强了依法治种和科学造林的认识,对广东省林木种苗执法水平和造林绿化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二、积极收集林木种苗信息,认真做好种苗调剂工作。
(一)做好黎蒴种子采收、储藏和育苗技术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黎蒴基地建设现场会议精神,加快广东省黎蒴发展,做好黎蒴种子采收、储藏和育苗技术指导工作,积极调剂种苗,确保黎蒴造林的种苗需要。
(二)认真收集春季、雨季林木种苗准备情况的有关信息,为全省的种苗调剂工作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今年以来,从各地采购适应广东省造林或可供城市绿化的种子,如黎蒴、木荷、红椎、竹柏等种子共计2116公斤,并帮助基层林业部门调剂凤凰木、杉木、阴香、细叶樟、等乡土阔叶树种子以及加勒比松、马尾松、改良代湿地松种子共计2124公斤。
三、加强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指导。
(一)继续加强对全省的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确广东省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督促各地做好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在2005年开展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大检查的基础上,将检查情况通报全省,要求各地认真对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种苗工程的规划设计不科学、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不理想;文件档案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慢,少数项目失管等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以确保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作用。具体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
1、开展业务培训。
2、对重点单位进行复查。
3、认真落实规划设计不合理问题,提出调整意见。
4、对失管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5、加强技术资料和文件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
6、积极争取多落实配套资金。
(二)积极准备种苗站承担的省级种苗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广东省林木种苗站具体实施的省级种苗工程项目有省级种子储藏冷库项目和省林业中心苗圃工程项目。到现在为止,广东省级种子储藏冷库项目建设基本完工,正在开展项目竣工收尾工作和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广东省林业中心苗圃工程项目已经完工,并已向广东省林业局提出进行竣工验收的申请,有望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007年,广东省林木种苗工作将按照《广东省林业种苗发展“十一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以乡土树种良种选育与繁育、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良种生产和推广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如下三项工作:
一、积极开展广东省乡土树种良种选育与繁育工作。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林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之一。科技兴林,良种先行。没有优良的种苗就不会有高的林木生长量和林分质量。
面对当前林业生态省建设高歌猛进的可喜形势及其带来的对乡土阔叶树种良种需求的压力,积极争取广东省财政厅的支持设立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优良乡土树种的选育与繁育工作,2007计划投入500万元,用于乡土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研究和试验测定林的建设,以早日选育出优良的乡土阔叶树种,满足广东省林业生态省建设的用种需要。
二、启动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
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不仅制约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到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影响到林木基因的加工利用,是生物种质资源的基础种质资源,关系到生态环境建设和国家可持续发展。
到目前为止,广东省只是通过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古树名木普查,非系统地对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木进行了调查,没有开展系统的普查、宣传、保护、研究和利用工作,依据《省林业种苗“十一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广东省将在2006至2010年间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和保护地建设工作,总投资需4200万元,其中2006至2008年完成普查工作,投资300万元;2008至2010年分片建立6个保护地,建设规模7200亩,投资总计3900万元。因此,广东省争取2007年落实财政资金,抓紧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于2008年完成该项工作,摸清林木种质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和濒危状况,制定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名录等。
三、争取财政投入,支持林木良种生产和推广利用。
广东省自1964年建立全国建园最早面积最大的湿地松种子园(良种基地)——台山红岭种子园起,广东省的林木良种基地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广东造林绿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至2004年底,广东省建成林木良种基地14个和采种基地17个,总规模达1786.3公顷。目前,这些种子生产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基地运营资金短缺,大部分基地难以维持。良种基地和采种基地建成后,需5~7年的时间才能生产种子,单靠种子销售收入无法维持基地正常运作,造成多数良种基地的自给能力很差,经济很困难,人才、资源流失情况时有发生,直接影响了良种生产基地的可持续发展;(二)丰产林树种品种少,无性系单一。现有的良种基地和采种基地的人、财、物是广东省林木良种选育和推广的物质基础,是广东省林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基础保障,是一项宝贵的资源,特别是现存的优良林木种质资源,一旦丢失,损失将无法诂量。如何稳定这些林木育种机构,保护和利用这些资源成为当务之急。2007年要想方设法争取必要的经费支撑和政策保障,确保这些单位能正常持续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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