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林业信息>详细内容

林业信息

新疆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指出国土绿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19日 阅读: 字体:【】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召开第21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主席、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主任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在会上对全区各有关部门提出的新要求,并作出重要指示:国土绿化事业不仅是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国土绿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改善村容村貌等发挥应有的作用。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主席说,新疆是全国沙漠化土地面积最大、分布最广、危害最大的省区,也是世界上荒漠化和沙漠化危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经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自治区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但生态大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每年仅风沙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0多亿元,对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保护生态的道德观,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加强以国土绿化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主席说,全民义务植树,是一个好的传统,也是我们的优势。这些年,新疆认真贯彻执行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先后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民义务植树条例》和《关于严格实行义务植树属地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规定,将每一个适龄公民都纳入当地政府的管辖区域之内,把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纳入乡镇、街道社区的工作范畴,在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履行公民法定的植树责任和义务。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特别要组织开展好每年的绿化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国土绿化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使所有适龄公民都能认真履行法定的植树义务,自觉参与国土绿化事业,并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各阶层、各种组织踊跃投入到绿化事业中来,鼓励公民个人以认种认养绿地、保护古树名木、造纪念林等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在全社会形成 “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将国土绿化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总体推进”的发展要求,顺应城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需要。遵循生态适应性规律和地域分布规律,做到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坚持“封、飞、造”相结合,“乔、灌、草”相结合,“网、片、带”相结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科学谋划国土绿化工作。以“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为目标,以巩固和扩大绿洲为重点,建设好绿洲外缘和绿洲内部农田林网,努力拓展新疆经济社会的发展空间。突出重点区域,继续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以封育为主要措施,大力育林育草,全面保护并积极培育发展林草资源,加快沙化土地治理,努力遏制住沙化扩展的趋势,不断完善绿洲生态保护体系。牢固树立“生态效益第一”的思想,同时兼顾其经济效益,积极培育林果和森林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事求是,反对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坚决杜绝那种不顾条件、不计成本、不讲效果,一味贪大求多、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新疆行动为重要载体,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要求,大力推进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建设,加快国土绿化,发展林业产业,推动兴林致富,增加农牧民收入;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大力弘扬森林文化,倡导生态文明,通过推行乡规民约,树立自觉保护和改善生态的风尚。加快村旁绿化、路旁绿化、宅旁绿化、河渠旁绿化步伐,整体推进村容村貌的改观;围绕“管理民主”的要求,妥善解决林地、林权等涉及农牧民根本利益的问题,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充分调动农牧民营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实现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促文明,以绿化促致富,推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会议全面总结了新疆“十五”国土绿化工作,安排部署了“十一五”国土绿化任务。表彰了51个绿化先进集体和100个先进个人。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与14个部门签订了“十一五”期间的部门绿化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