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林业“十一五”援疆工作座谈会在乌鲁木齐召开
9月8日上午,国家林业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乌鲁木齐召开了林业“十一五”援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协主席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同志主持了会议。
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贾治邦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领导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力更·依明巴海,自治区副主席戴公兴,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熊辉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胡兆璋及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熊辉银、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胡兆璋分别汇报了自治区、兵团贯彻落实林业援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
会议充分肯定了林业援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会议认为,林业援疆工作给新疆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提供了强大动力,促进了新疆林业的变革,改变了新疆林业发展的面貌,对新疆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会议全面总结了林业援疆工作座谈会议以来新疆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效,明确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2004年中央11号文件的思路和原则,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支持新疆林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
一是重点支持以防沙治沙为主的生态体系建设。在全国防沙治沙工作中,将新疆列为重中之重。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将向中央建议把新疆列入防沙治沙重点规划之中,力争使新疆沙化土地面积扩展趋势得到逐步遏制。在此之前,继续在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对新疆地方和兵团予以倾斜。
二是扩大新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到2007年,力争将新疆剩余的重点公益林全部纳入中央补偿范围,使中央确定的重点公益林全部享受国家补偿。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的人工林在验收核实的基础上,创造条件争取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支持。继续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等工程建设,加大对湿地等工程的支持力度。
四是支持新疆特色林果业建设。进一步支持新疆特色林果业上规模、上水平,拓宽内地市场和国际市场,在林业贴息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普及推广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五是支持新疆林业科技发展。进一步强化中国林科院和自治区的科技合作机制,安排古尔班通古特沙漠活化沙丘治理技术、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绿洲防风固沙体系构建技术等研究与试验示范,支持新疆开展林木种苗、木质林产品、森林食品等方面的质检机构建设工作,促进实用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六是支持新疆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将新疆作为重点地区纳入正在编制的《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15)》,建设一批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加强森林航空消防建设,争取将新疆纳入森林航空消防范围,并加强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加大对新疆的森林病虫害防治、种苗、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和林业科技推广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2006年再给新疆追加安排15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用于解决防沙治沙、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等。
会议决定:“十一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援疆工作力度,为新疆林业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项目、科技和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力争“十一五”对新疆林业的投资总额比“十五”时期增长68%。
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贾治邦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领导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力更·依明巴海,自治区副主席戴公兴,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熊辉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胡兆璋及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熊辉银、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胡兆璋分别汇报了自治区、兵团贯彻落实林业援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
会议充分肯定了林业援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会议认为,林业援疆工作给新疆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提供了强大动力,促进了新疆林业的变革,改变了新疆林业发展的面貌,对新疆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会议全面总结了林业援疆工作座谈会议以来新疆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效,明确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2004年中央11号文件的思路和原则,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支持新疆林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
一是重点支持以防沙治沙为主的生态体系建设。在全国防沙治沙工作中,将新疆列为重中之重。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将向中央建议把新疆列入防沙治沙重点规划之中,力争使新疆沙化土地面积扩展趋势得到逐步遏制。在此之前,继续在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对新疆地方和兵团予以倾斜。
二是扩大新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到2007年,力争将新疆剩余的重点公益林全部纳入中央补偿范围,使中央确定的重点公益林全部享受国家补偿。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的人工林在验收核实的基础上,创造条件争取纳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支持。继续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等工程建设,加大对湿地等工程的支持力度。
四是支持新疆特色林果业建设。进一步支持新疆特色林果业上规模、上水平,拓宽内地市场和国际市场,在林业贴息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普及推广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五是支持新疆林业科技发展。进一步强化中国林科院和自治区的科技合作机制,安排古尔班通古特沙漠活化沙丘治理技术、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绿洲防风固沙体系构建技术等研究与试验示范,支持新疆开展林木种苗、木质林产品、森林食品等方面的质检机构建设工作,促进实用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六是支持新疆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将新疆作为重点地区纳入正在编制的《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15)》,建设一批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加强森林航空消防建设,争取将新疆纳入森林航空消防范围,并加强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加大对新疆的森林病虫害防治、种苗、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和林业科技推广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2006年再给新疆追加安排15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用于解决防沙治沙、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等。
会议决定:“十一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援疆工作力度,为新疆林业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项目、科技和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力争“十一五”对新疆林业的投资总额比“十五”时期增长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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