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重点实验室运行总则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共建竹藤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是组织开展高水平竹藤科学研究、培养优秀竹藤科技人才、开展竹藤科技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基地。
2、重点实验室的上级主管部门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共建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委,依托单位为国际竹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接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北京市教委和依托单位的管理和指导。
3、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接收国内外科研人员和研究生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对北京市有关院校以及国际竹藤组织成员国实行优先、优惠的开放政策。
4、重点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负责决策实验室研究领域、发展规划方向以及其他重大事宜。
5、重点实验室实行中心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形成实验室主任(副主任)、专职管理人员、楼层负责人、房间负责人四级管理体系。
6、重点实验室统一管理中心所有大型仪器设备,按标准收取测试费,中心设立独立账户管理测试费。收取的测试费用于实验室设备维护、能源消耗、人员绩效等。
7、重点实验室遵守上级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鼓励大型仪器设备实施对外开放共享,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信息管理,建立统计制度。
8、重点实验室所有人员,包括固定人员、聘用人员、博士后、研究生都必须遵守本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获得重点实验室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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