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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专员办调研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情况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23日 阅读: 字体:【】 【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安排,8月9日至17日,国家林业局驻武汉专员办刘嗣上专员在河南省林业厅助理巡视员谢晓涛的陪同下,深入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区、济源市、新乡市及所辖延津县、信阳市及所辖新县就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与地方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座谈,详细听取了各地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情况的汇报,共同探讨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了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的措施,并深入基层沿途考察了四市三县(区)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情况、重点生态公益林区资源保护情况及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派出所等基层资源管护机构建设情况。
    调研中,刘嗣上专员对河南四市三县(区)在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所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四市三县(区)实际,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贯彻国发[2005]41号文件的重大意义;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对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四是要积极推进各项林业改革;五是要大力加强基层执法体系建设;六是认真落实森林分类经营原则,大力提高森林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