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武汉专员办调研湖北省黄冈市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情况
7月29日至8月3日,国家林业局驻武汉专员办刘嗣上专员带队深入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罗田县、红安县三县市就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与地方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座谈,详细听取了各地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情况的汇报,共同探讨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了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的措施,并深入基层沿途考察了三县市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情况、重点生态公益林区资源保护情况及乡镇林业站、森林派出所等基层资源管护机构建设情况。
调研中,刘嗣上专员对三县市在森林资源管护中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三县市实际,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握形势、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在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生态与产业、改革与稳定、保护与利用、培育与采伐、数量与质量、人工培育与自然恢复、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八个重要关系,确保在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开创林业建设的新局面。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针对目前各地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不够落实的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林业决定、国发[2005]4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制考核机制,明确其具体的考核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真正落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肩上。三是要切实抓好林业改革。对于当前正在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要求各地搞好调研和试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具体改革办法和措施,切实防止出现损害资源与环境的偏差,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行。四是要认真落实森林分类经营原则。针对有的县市不能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生态与产业等关系的问题,要求按照森林分类经营思想,对生态公益林严格管护,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对商品林充分开发利用,使其产生最大经济效益,把兴林和富民有机结合起来。五是要大力提高森林经营水平。针对三县市现有林结构不合理,针叶单层同龄纯林多、树种单一且密度偏大等问题,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森林经营管理,通过采伐、补植等营林措施,逐步调整林分结构,使森林生态系统趋于健康和稳定。
调研组与地方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座谈,详细听取了各地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情况的汇报,共同探讨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了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的措施,并深入基层沿途考察了三县市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情况、重点生态公益林区资源保护情况及乡镇林业站、森林派出所等基层资源管护机构建设情况。
调研中,刘嗣上专员对三县市在森林资源管护中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三县市实际,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握形势、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在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生态与产业、改革与稳定、保护与利用、培育与采伐、数量与质量、人工培育与自然恢复、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八个重要关系,确保在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开创林业建设的新局面。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针对目前各地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不够落实的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林业决定、国发[2005]4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责任制考核机制,明确其具体的考核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真正落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肩上。三是要切实抓好林业改革。对于当前正在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要求各地搞好调研和试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具体改革办法和措施,切实防止出现损害资源与环境的偏差,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行。四是要认真落实森林分类经营原则。针对有的县市不能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生态与产业等关系的问题,要求按照森林分类经营思想,对生态公益林严格管护,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对商品林充分开发利用,使其产生最大经济效益,把兴林和富民有机结合起来。五是要大力提高森林经营水平。针对三县市现有林结构不合理,针叶单层同龄纯林多、树种单一且密度偏大等问题,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森林经营管理,通过采伐、补植等营林措施,逐步调整林分结构,使森林生态系统趋于健康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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