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专员办结束对辽宁省东港市2005年度三总量计划执行情况检查
5月17日开始,长春专员办组成检查组对辽宁省东港市2005年度“三总量”计划执行情况和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辽宁省林业有关规定,主要检查了东港市森林消耗总量和木材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木材销售、运输总量和凭证运输制度执行情况;伐区调查设计审批、拨交、作业质量验收及凭证采伐制度执行情况;凭证加工木材制度执行情况和林地管理等情况。经过认真组织、紧张工作,历时9天,于5月25日圆满结束了对东港市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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