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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护三江源生态安全

来源:不详 作者: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2日 阅读: 字体:【】 【

  中国绿色时报3月12日报道 
  嘉宾: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青海省委主委  杜德志
  采写:记者  田新程

  “通过工程建设,三江源生态保护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主要依靠立项投资来推动三江源生态保护的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需求。”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青海省委主委杜德志接受采访时说,“国家应尽快出台三江源生态保护法。通过立法,将三江源生态保护的责任上升到国家的意志和全民族的义务层面上来。”
  “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是千年大计、百年工程,既具有生态修复工程的系统性和高原恶劣气候的复杂性特征,又具有保障藏区群众生存发展之需的特殊性要求,因此政策的既定性、确定性和持续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工程项目所具有的阶段性特征和专项支出的特征很难满足三江源生态保护持续性、长效性的需求。”杜德志说。
  去年年底,国务院通过《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二期工程规划投资160亿元,面积由15.23万平方公里扩大到39.44万平方公里。
  “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项目越来越多,没有法律的严肃性和刚化性作保障,单靠行政制度予以规范,会增加相关部门公务人员项目管理的难度和风险。同时,三江源生态保护资金的使用不但要保证生态治理的实效,而且要保证中央惠民政策的公平均等。”杜德志说。
  杜德志建议,用法律来明确三江源生态保护的投入主体(国家)、执行单元(青海省)、受益群体(全体中华儿女)、补偿对象(三江源区百姓)、补偿客体(生态资源),建立三江源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明确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推动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建立三江源生态保护的市场投入机制和公共生态资源(或生态资源配额)的省际交易(或置换)制度。同时,还要将三江源生态补偿法制化、程序化和常态化,给三江源牧区群众吃上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