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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圃总站主持召开经国家林业局许可从事林木种苗经营企业座谈会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14日 阅读: 字体:【】 【
      6月6—7日,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在北京主持召开了“经国家林业局许可从事林木种苗经营企业座谈会”。近40家种苗企业业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副总站长刘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指出,种苗企业在林业建设和国土绿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现代林业发展进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要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切实依法行政,有效监管,做到高效便民,为企业和社会服好务;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必须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实行品牌战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会议邀请了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行政许可办公室、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植树造林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了林业行政许可、植物新品种保护、濒危物种进出口、林木种苗病虫害检疫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要求和办事程序,并就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会议期间,围绕如何提高种苗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规定、建立高效便民的许可制度,以及促进企业规模经营、合作经营,增强自主创新和国际竞争力主题,进行了座谈和讨论。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到达了预期目的。
     首先,通过这次会议,使企业及时系统地了解了新品种保护利用、濒危物种进出口、林业行政许可和种苗病虫害检疫等多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程序,对促进企业更加规范经营、提高办事效率是非常有益,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通过现场对话,使管理部门了解了企业对管理工作的要求,增强了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既按行政许可程序、时限办事,又急企业之所急,增强时效性,为促进种苗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第三,通过座谈交流,加强了管理部门与企业间、企业与企业间的沟通,拉近了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距离,加深了理解,增进了企业之间的友谊与合作。
     会上,企业还提出了政府应鼓励扶持优势企业、缩短许可办理时间、在企业经营中跟踪服务等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