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南方15省区市春季森林火灾三无创优活动成效明显
为贯彻落实“南方部分省森林防火座谈会”精神,全面推进南方省份森林防火工作,努力遏制春季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国家林业局从2月20日起至5月31日止,在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南方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称南方15省)组织开展了春季森林火灾“三无创优”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南方15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开展工作,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06年2-5月,南方15省共发生森林火灾4479起、受害森林面积12711公顷、因森林火灾伤亡38人,与“十五”同期均值相比,分别下降了27.3%、48%和60.1%。
从统计情况看,活动开展期间,除广西发生1起群死群伤事故(死亡3人)、云南发生2起重大森林火灾外,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等其他13省均取得了森林火灾“三无”的好成绩。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国家林业局决定,对取得春季森林火灾“三无”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的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等11个省市的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厅(局)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和维护我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国土生态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从统计情况看,活动开展期间,除广西发生1起群死群伤事故(死亡3人)、云南发生2起重大森林火灾外,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等其他13省均取得了森林火灾“三无”的好成绩。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国家林业局决定,对取得春季森林火灾“三无”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的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等11个省市的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厅(局)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和维护我国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国土生态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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