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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加强局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自身建设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06日 阅读: 字体:【】 【
      国家林业局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直属院)长期从事全国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规划设计、行政检查、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为建设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监测体系,客观评价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服务林业宏观决策和森林经营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对新时期林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作用,保障和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近期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局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自身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直属院自身建设的必要性
     森林资源监测是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林业和生态建设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组成部分。直属院作为从事监测事业的国家级专门机构,依法承担着查清国家森林资源状况,监测生态变化,科学规划设计,保障林业工程顺利实施,推动林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职责,是林业建设中一支不可替代的专业力量。在推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直属院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以及自身的能力高低、工作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对于林业发展的形势判断,关系到生态工程建设的质量,甚至关系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实施。要高度重视直属院工作在林业中的基础地位,充分发挥直属院工作对林业和生态建设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切实加强直属院自身建设。
     加强直属院自身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森林资源监测职责,提升森林资源监测能力,提高森林资源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增强监测队伍综合素质,培养监测队伍优良作风,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勤政廉洁型、务实高效型四型机关的具体实践;是促进直属院党风和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监测队伍拒腐防变、抵御商业贿赂,推动干部健康成长和监测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加强直属院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对于高效履行森林资源监测职责,开创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新局面,全面落实“十一五”林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直属院要从服务林业发展的大局出发,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把自身建设作为当前和长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使直属院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展现新风貌。
     二、加强直属院自身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做好全国森林资源监测这一核心工作,突出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全面加强直属院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业务建设,为保障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以高效履行森林资源监测职责为中心,着力在提升能力、创新机制、规范行为、提高质量、改进作风、严肃纪律上下功夫,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勤政廉洁型、务实高效型四型机关的要求,把直属院建设成“组织管理规范、业务技术过硬、服务业绩突出、作风纪律严谨”的监测行业表率,把直属院干部职工队伍造就成思想高尚、技术精湛、务实创新、廉洁公正的森林资源监测行业排头兵。
     (三)工作原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新时期林业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坚持以人为本,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坚持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推动森林资源监测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坚持科学严谨、廉洁公正、高效务实,树立国家级监测队伍新形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找差距,定目标,建立健全加强直属院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森林资源监测队伍综合素质
     (一)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监测队伍的政治素质。要紧密结合新时期森林资源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林业局的决策部署。要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法律观念,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要进一步巩固、发扬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严格做到“干实事、报实数、讲实情”。要以争当“五个模范”,建功“十一五”为目标,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监测工作中,过好“理想信念关、权力利益关、人情关系关、慎微慎独关、法规制度关”。
     (二)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监测队伍的业务素质。各直属院要充分认识提高森林监测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培养复合型、高精尖人才,提升队伍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高效履行监测职责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根据直属院现状和监测工作需要,制定教育培训、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建立有效机制,促使直属院技术业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培养造就一批“政策通、业务强、技术精、知识新”的复合型人才队伍。要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创造良好学习氛围,鼓励干部职工多种途径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要紧紧围绕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和交流活动,跟踪和掌握世界监测动态和技术前沿,持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推动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监测持续健康发展。
     四、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直属院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结合新时期做好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对照有关规定,认真查找财务管理流程中的薄弱环节,研究资金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务、资金管理使用的民主决策、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做到防微杜渐,严格规范,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建立重大事项责任追究和工作报告制度,对事关监测事业大局和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家林业局汇报。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对事关本院建设发展、职工切身利益、重大经济活动等重要事项的决策,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行政检查和专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制度建设,结合本院和监测区域实际,完善外业、内业、成果审核等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信息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做到制度健全、程序清晰、管理严格,确保监测成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权威性。要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使直属院管理工作做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按制度监督”。
     (二)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要认真查找自身建设与发展的制约因素,积极采取措施,健全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克服单纯经济效益挂帅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发展与稳定、积累与分配的关系。建立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业务竞争和奖励处罚机制,充分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善于发现人才、使用人才、引进人才和留住人才。健全有效管理机制,使干部职工深入领会林业方针政策,顺应林业发展大局的需要,运用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扎实深入、创造性地开展森林资源监测工作。
     (三)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各直属院要加强检查监督机制建设,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施有效检查监督。加大对资源监测、检查核查行为的工作程序和廉政纪律的督查力度,并定期将结果上报国家林业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通过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主动接受本院广大职工的监督,使干部选拔任用、人员评职聘用、项目任务分配、职工福利待遇等问题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对各项检查核查工作,通过廉政作风反馈卡、设立举报电话、主动了解基层反映等形式,认真接受基层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评体系,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方法,加强对院领导、处室、干部、职工执行制度情况的考评,把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职工利益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积极创新,努力提高森林资源监测工作水平
     (一)加强对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的领导。要把能否满足国家林业局党组决策的需要、能否满足基层管理的需要、能否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作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的领导。国家林业局相关司局要加强对直属院人才培养、基础建设、装备建设、技术研发的扶持和指导。各直属院要健全监测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制,院长、主管院长(总工)为监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要加强与教学、科研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掌握前沿科技,开展联合攻关,提高监测科技水平。要加强与监测区域林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沟通,收集和掌握基层森林资源信息和管理情况,积极指导地方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履行区域监测中心职责,并定期总结评估。要加强与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的信息交流,主动配合工作,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国家林业局相关司局的沟通汇报,上报其它司局的文件或承担委托的工作,要同时抄报资源司。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杜绝讲排场、奢侈挥霍等不良作风,在基层工作期间,一律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努力做到“一支队伍、一次进点、一次完成”,切实减轻基层压力。
     (二)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监测工作质量。树立为林业事业服好务的大局观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克服单纯的“任务观”,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切实提高监测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岗前考核,培训中要做到理论与实践、政策与技术、形势与任务相结合,严格实行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在外业工作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严格执行规程规范,创造性地深入开展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操作到位、数据准确、情况翔实、客观深入。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以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态度,解放思想,拓展思路,突出加强内业分析,确保方法科学、统计严密、剖析透彻,最终成果有广度、有深度、有高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将调查研究的方法灵活运用到森林资源监测具体工作中去;结合外业,每年至少确定一个主题,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要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使每项监测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质量标准严格,时限要求明确,严把质量关。凡是在监测中出现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监测队伍的技术水平。各直属院要切实树立开拓创新意识,把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动森林资源监测事业持续发展的根本性措施来抓。要积极争取,加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设备投入,改善条件,提升高新技术装备水平,加快高新技术应用步伐,切实增强直属院装备水平和技术实力。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监测人员素质,以提升森林资源监测的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先进性、实用性为原则,不断提高直属院森林资源监测工作的自主创新能力。要积极引进、汲取国内外先进的理念、技术和装备,鼓励业务人员学习、运用和创新森林资源监测工作中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促进建立健全动态、高效的全国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
     六、严肃纪律,塑造国家级监测队伍良好形象
     (一)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直接关系到监测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各直属院的声誉和前程。各直属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院党委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院长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它院级领导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各处室和工组负责人负具体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培训教育,统一检查监督,统一总结考评。要定期分析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让国家林业局党组放心,让基层满意。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各直属院要把遵守党风廉政制度和业务工作纪律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经纪律,不准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不准搞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六不准”、“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核查、检查工作十项纪律”等要求,决不允许违法乱纪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坚决杜绝利用核查、检查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洽谈承揽受检单位的业务项目和由受检单位支付不该支付的费用;不得掺杂个人感情,搞权钱交易,放宽尺度,弄虚作假;严格做到不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参与打牌赌博,不参加公费旅游,切实维护森林资源监测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切实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法制观念,积极开展以“六个一”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要进一步完善奖惩措施,对玩忽职守,放宽标准,隐瞒问题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模范遵守制度纪律,业绩突出的人员,加大奖励力度,建立惩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直属院根据以上意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院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抓好落实,努力把直属院建设成为林业和生态建设贡献卓著的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