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国际竹藤中心党委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科研院所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在局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国际竹藤网络中心党委负责中心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障竹藤事业的发展和稳定。
二、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负责部署、检查落实党员和群众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党课、报告会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理论研讨会情况,总结交流学习经验以及推进学习型科研院所的创建工作情况等。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领导并开展好纪委工作,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在党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做好竹藤中心的稳定工作。
五、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文明单位创建;部署、检查、落实每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了解、反映群众意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六、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发挥科技人员和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带领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七、管理好所属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和作风建设,负责中心组学习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落实干部进党校学习制度。
八、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做好统战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专家和侨联组织人士的作用,支持民主党派等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十一、组织召开中心党建工作会议和党建工作交流会。
十二、抓好专兼职党群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专兼职党群干部队伍业务培训。
十三、完成国家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