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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

国际竹藤网络中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7日 阅读: 字体:【】 【
    根据中央、局党组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中共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意见》,为了确保我中心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际成效,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总体要求

    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现代林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林业工作大局和竹藤中心的重点工作,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中心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活动的目标和内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服务人民群众,是创先争优活动的落脚点;加强基层组织,是搞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和保证。

    推动科学发展,中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局党组关于发展现代林业的总体思路和林业改革发展工作部署;中心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中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推进和谐机关建设,自觉维护稳定大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健康踏实的工作作风;主动了解掌握中央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效果,做好释疑解惑和化解矛盾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迎难而上,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谐意识,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思想上相互帮助,工作上相互支持,生活上相互关心,团结友爱,和谐相处。

    服务人民群众,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贴近基层实际,为林业基层和林农解难题、办实事,坚决维护群众的利益。积极组织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加强基层组织,不断优化完善党的组织机构,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党务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党组织建设带动工青妇等群团工作,促进机关建设。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能积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制度完善,职责明确,工作顺畅,管理有序,措施到位。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事业顺利发展。五是群众反映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思想、业务、作风、廉政、道德素质优良,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境界高尚;认真学习现代林业及相关知识,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创建四型机关、争做五个模范”活动中表现突出。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廉洁从政,秉公办事,敢于同不良现象、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活动的主要工作和环节

    中心将根据自身实际和党员队伍的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七一”前,分别以“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为主题,采取专题组织生活、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社会实践、专题调研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并通过以下方式,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中心党委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全体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和争创事项,各党支部要具体组织实施好活动方案,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各级党务干部要履行职责,严格要求,加强对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全面争创。以“学赶先进、干事创业、争当先锋”为载体,通过选树身边先进典型,开展系列评比推选活动,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座谈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点评。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深入联系各党支部,督促检查各党支部和党员兑现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通过参加组织生活、调研座谈等方式,及时了解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并结合日常工作对党员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认真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认真负责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并根据局直属机关党委的安排,接受上级部门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抽查和点评。

    (四)群众评议。中心党委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评议,同时积极配合局直属机关党委对我中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党员和群众评议。党委对各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指定活动监督员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此评议与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进行,群众评议结果要认真记录整理,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群众评议中满意度过低的,要深入分析原因,努力整改提高。

    (五)评选表彰。根据局直属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对中心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局党组的部署,2012年七一前夕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推荐上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并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推荐拟在中央国家机关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四、组织领导机构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切实抓好创先争优工作,中心党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心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岳永德任组长,中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以及党办和各党支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党办)。在中心党委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由综合办(党办)抓好协调落实,各党支部、党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负责人、党小组长要带头做好本级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鼓励党员积极参与,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以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五、基本要求

    (一)领导率先垂范。中心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率先贯彻党章、履行党员义务和领导干部的职责,率先落实“五个好”和“五带头”的要求,从自我做起,当好标杆,发挥示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带领和影响广大党员共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党员自觉践行。全体党员要以积极的态度自觉参与活动。在本职岗位上和日常生活中,要刻苦学习,积极工作,锤炼作风,修养品德,保持廉洁,忠实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五个好”和“五带头”的各项目标要求,努力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三)营造良好氛围。中心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正确导向,树好典型,推动全局。党员与党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激励,互相鞭策,在中心上下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四)搞好统筹结合。要精心策划,统筹安排,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和“创建四型机关,争做五个模范”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创先争优活动有机融入到中心的各项工作运行中,做到“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