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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注重林权登记管理机构建设 保障林改扎实推进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7日讯 林权登记发证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村林地家庭承包政策长期稳定的核心工作。福建自2007年5月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林权登记管理机构以来,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为持续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一抓机构。全省市(县、区)成立林权登记管理机构76家,组建县级林权交易中心66家,乡镇级林权交易分中心266家,是林权管理机构最健全的省份。
二抓制度。2009年11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林权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开创地方立法规范并促进林权登记工作的先河。
三抓信息化。经过三年多的技术攻关,成功开发林权管理业务应用软件,并率先推广应用。目前系统已覆盖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区域,具备林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林权流转、林权证补办、共有林权证制作、林权登记审批、林权宗地管理、林权登记信息查询和系统管理等多项功能,实现了林权登记发证、林权档案查询、林权统计和林权流转信息全省联网。系统运行有效加快了林权登记发证速度,推动福建林权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抓机构。全省市(县、区)成立林权登记管理机构76家,组建县级林权交易中心66家,乡镇级林权交易分中心266家,是林权管理机构最健全的省份。
二抓制度。2009年11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林权登记的地方性法规,开创地方立法规范并促进林权登记工作的先河。
三抓信息化。经过三年多的技术攻关,成功开发林权管理业务应用软件,并率先推广应用。目前系统已覆盖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区域,具备林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林权流转、林权证补办、共有林权证制作、林权登记审批、林权宗地管理、林权登记信息查询和系统管理等多项功能,实现了林权登记发证、林权档案查询、林权统计和林权流转信息全省联网。系统运行有效加快了林权登记发证速度,推动福建林权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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