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黑龙江省研究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
5月4日,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的若干意见(讨论稿)》。意见重点明确了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与建设、优化林区局场与城镇布局、产业转型升级等六方面内容。
会议强调,国家颁布实施的《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对黑龙江省来说既是责任和压力,又是机遇和动力,相关部门和地市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国家政策用足用好,牢固树立科学开发的理念,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坚持让森林休养生息,恢复和提升生态功能。要以生态主导型经济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接续和替代产业,加快林区经济转型步伐。要着力改善民生,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让林区人民充分享受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的成果。要充分发挥优势,大力发展林果和菌类种植,搞好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要加快园区建设,林中经济林区发展,工业经济林外发展,以发展产业项目增强林区经济内生动力,同时按照开发一点、保护一面、发展全局的原则,科学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开发。
会议认为,打造园区就是为产业发展、项目集聚创造条件。要实施省市双重推进,加快重点产业园区建设。要高起点规划,提高园区的档次和水平。要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园区的自我发展能力。要探索建立共同招商、合理分利的新机制,建立具有特色的园区管理运作模式。
上一篇:中国林业出版社完成转企改制[ 05-06 ]
下一篇:河北开展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 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