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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专员办认真开展森林采伐监督年活动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29日 阅读: 字体:【】 【
      贵阳专员办收到国家林业局监督办《森林采伐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后,柏章良专员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局监督办《2006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要点》和《森林采伐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森林采伐监督年活动的有关工作。柏章良专员要求,在活动期间,全办干部要认真学习国家林业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森林采伐监督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及有关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森林采伐监督年活动,紧密结合驻地资源林政管理的实际,立足岗位,切实做好森林采伐监督。
     根据监督办《森林采伐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柏章良专员的要求,专员办认真制定了《贵阳专员办森林采伐监督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对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一是开展黔、湘两省“十一五”森林采伐限额分解落实的监督工作。一是督促省厅加快限额的分解下达;二是注重预留限额指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十一五”森林采伐限额分解下达后,做好森林采伐全过程的监督。力争在9月底前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在贵州省抽取一个县、市开展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贵州省10个县、市林业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指导性监督检查。
     3、对贵州省一个县(市)、一个国营林场分别人工商品林、人工公益林两个森林类型和主伐、抚育伐、低产林改造等不同采伐方式的伐区进行现地踏察核实,每个县、场抽检5—8个伐区,重点检查伐区作业情况与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内容是否相符,同时注意抚育间伐作业质量的监督。
     三是开展四项专题调研。黔湘两省“十一五”森林采伐限额分解落实情况的调研;贵州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指标分解落实和使用管理情况的调研;非公有制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情况调研(贵州、湖南各在1—2县、市进行);森林采伐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调研(贵州、湖南各在1—2县、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