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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国际竹藤网络中心博士研究生公共培养方案

来源:科技教育处 作者:蔡春菊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9日 阅读: 字体:【】 【

国际竹藤网络中心博士研究生公共培养方案
为提高国际竹藤网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必须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为此,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中心对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制定公共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以“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为指导思想,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的科研、管理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具体要求:
(一)较好地掌握和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求实创新,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本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够独立地、创造性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及工程项目的能力;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学科前沿问题和发展趋势,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进行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三)身体健康。
二、培养年限
脱产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论文的实际工作量不得少于2年;提前攻读博士生(硕转博研究生)为5年,论文的实际工作量不得少于3年;在职博士生可延长1-2年。
三、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必修课、基本理论课、专业课、选修课,总学分要求15-17学分。
公共必修课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2学分
第一外国语                  3学分    
专业外语                    1学分
阅读本专业各领域外文文献不得少于15篇,由导师指定文献和考核,在导师的指导下写出课程论文(外文)交中心科技教育处和研究生院备案。
(一)基础理论课
主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理论学习,有利于论文工作的深入,要求学习1-2门课程,4-6学分。
(二)专业课
主要学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或学科群的前沿、交叉性知识,导师和指导小组可结合课题的需要安排课程。要求学习1-2门课程,4-6学分。
(三)选修课。
因课题需要,导师和指导小组可跨学科、专业选修其它课程和第二外国语。
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均可在高校选修或导师自行开课。
四、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以下几部分,都必须完成后才能毕业。
(一)读书计划
导师和指导小组应在博士生入学后制定读书计划,开出读书清单,并列入培养计划。精读要求3-5本,泛读要求5本以上。
(二)文献综述
博士生应通过阅读大量中外文文献了解本学科或本研究方向发展的历史现状及前景,并进行综合分析写出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应在开题报告前(第二学期)完成。
(三)学科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的目的是考核博士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学科前沿以及相关学科的知识,考试内容应有一定的知识覆盖面和足够的深度。它包括进入博士生阶段后,导师所指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学科前沿及相关学科知识和其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学科综合考试由各研究所按专业组织,同专业同一级博士生应同时进行。
(四)开题报告
博士生在第二学期进入论文选题阶段。第三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研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实验方法及技术路线、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创新点等。
开题报告应在二级(或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博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开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如果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开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中心科技教育处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论文中期检查
博士生的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第四学期末进行,有指导小组在内的5-7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博士生以Seminar的形式汇报试验进展情况,将试验进展和试验中存在的问题如实汇报,检查小组对博士生试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使博士生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试验设计与操作,从而保证论文的顺利完成。论文研究进展以及检查小组的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交中心科技教育处和研究生院备案。
(六)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
博士生要积极参加有关的学术活动以开阔眼界,开拓思维追踪学科前沿。每学年不得少于4次。
实行博士生学术报告制度。博士生在论文工作期间每学年至少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做一次学术报告。
至少有二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本人为第二作者但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或已被刊物接收)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
物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
(七)社会实践与公益劳动
博士生应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时间一般为2-3周。
(八)建立博士生指导小组
博士生培养由导师负责,实行导师个别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指导小组成员。指导小组成员应是副研究员以上相当职称。
五、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其基本要求如下:
1、论文的选题是当前学科的前沿课题,或是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实践问题,应在学术上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2、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论文应是一篇系统、完整、水平较高的学术论著,并能够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
4、应表明作者掌握了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本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够独立地、创造性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及工程项目的能力;
5、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坚持实践性原则。论文内容以本人所收集、整理或实验的第一手资料为主;
6、论文观点鲜明、文句表达通顺、精练,书写格式、文符规范,数据可靠、计算准确,图表清楚,能准确表达研究成果、结论可靠;论文规模一般为5-10万字。
六、提前攻读博士生(硕转博研究生)
按本方案基本要求执行,但在转博时做过转博报告,其研究方向和论文选题均未变化,故不在进行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而进行学位论文实验中期报告。中期考核可安排在第四学年末。
七、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博士生必须完成上述各个教学和培养环节,并达到规定的要求,完成论文的撰写,由导师推荐,方可申请博士论文答辩。申请答辩与学位授予按中心和研究生院有关规定进行。
八、关于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入学后必须依据本方案的基本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要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确定。根据博士生的不同基础、研究方向,按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出可行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要留有余地。培养计划由导师签字,中心科技教育处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一般不要随意改动,如有变化,在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到中心科技教育处和研究生院修改。
九、本方案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各条款由中心科技教育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