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林业信息>详细内容

林业信息

贵州省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狠抓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落实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28日 阅读: 字体:【】 【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森林公安工作的业务水平,实现管理方式、勤务机制、教育培训、监督体系等方面的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确保“三基”工程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贵州省决定在全省森林公安系统实施目标绩效考核。
     一、考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勤、绩、廉相结合,严格兑现奖惩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评内容分为中心工作、常规目标和综合测评三大部分。中心工作是指省森林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林业部门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确定本年度中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的重点,综合测评是指森林公安局领导、各业务科室根据平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考评结果采用百分制。
     三、考评方式。实行分级管理,下考一级,归口把关,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被考评单位对考评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省森林公安局目标办申请复议,目标办在收到复议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变更结果的决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