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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到位,退耕还林构筑政府公信力
——聚焦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启示系列报道之六
政府信用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导向性、全局性作用突显,政府公信力逐渐成为衡量社会文明以及政权稳固的重要尺度。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12年来,中央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省,强调省级政府对工程负总责,这种“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了政府“对民负责、为民服务、替民谋利”的核心原则,对于政府公信力的建设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层层签订责任状,定民心
2011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对网民这样阐释“幸福”: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总理的话深含“幸福中国”的内涵,老百姓生活幸福指数的高低,与各级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密切相关。而公信力构建的核心就是“责任”。有专家指出,政府责任是政府权力的核心,承担责任是现代政府的第一要义。
退耕还林政策事关亿万农民,为保工程责任到位、目标到位,退耕还林工程特别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2002年,原国家计委、国家林业局与各工程省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工程质量责任书,2003年以后国家林业局每年都与各工程区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工程建设责任书。形成了工程建设高位重视、高位推动的格局。
工程区内,从省到县,每一级政府都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组织的协调和监督管理。
在辽宁,喀左县确定了项目单位领导为工程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兴城市实行两级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各主管部门领导和项目乡镇长分别为第一、二级项目责任人。
陕西的要求同样严格,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志丹县杏河镇为严抓退耕还林工程责任落实目标,率先推出户长、组长、村长、片长、主管镇长、镇长、包乡镇领导“七长”签字制度,以确保“退得下、还得上”。
由政府领导牵头签订的责任状,确保了工程目标、任务、资金、粮食的“到位”,突显了政府公信力的积极作用。
责任重于泰山,促成效
责任重于泰山!责任的签订只是完善责任的第一道工序,而责任的落实则是工程圆满完成的必需。为了将责任落到实处,工程区各级政府要求财政、林业、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责任明确,并详细制定了责任落实的具体方面,如林业部门负责退耕还林整理、造林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和把关,以及退耕还林后的检查验收工作;财政、银行、粮食等部门负责钱粮的兑现……退耕还林工程的所有环节,均与领导干部政绩挂钩,责任落实到位,仕途也将“到位”,责任落不到位,仕途将受严重影响。
记者了解到,山西柳林出台了严格的目标责任追究制,在退耕还林全过程的四次观摩检查中,对完成任务差的乡镇亮黄牌警告,对连续两次被警告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诫勉,对连续三次被警告的乡镇领导就地免职;河北迁安出台了责任到位奖励制,已对迁安镇等4个退耕还林面积超万亩的乡镇、16个还林超千亩的村及24个还林超百亩的大户进行了表彰,奖金共达18万余元。目前,在山西、河北等地,已形成了工程乡镇拉练评比的良好氛围。
“退耕还林的责任奖惩蕴含了责任理念,不仅仅是领导干部对上级负责、对生态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从政品质,更是各级干部群众基于对忠诚、良知、认同的道德信仰。”山西林业厅相关领导说。
由于退耕还林责任到位、措施得力,因而成效十分明显,不仅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提高了工程区人民生活水平,而且使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对于塑造人民当家作主的政府、人民满意的政府、经得起人民问责的政府有着积极的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推动力和提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