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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28日 阅读: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完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国办发[2006]41号),批准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森防指)。
     国家森防指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和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森林防火中的问题,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的情况,监督有关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决定森林防火其他重大事项。
     国家森防指总指挥由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同志担任,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同志、总参作战部部长戚建国同志和武警部队副司令员梁洪同志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包括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农业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中国气象局、新闻办、总参动员部、总参陆航部和武警森林指挥部。
     国家森防指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家森防指副总指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国家林业局防火办主任杜永胜同志担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部署,组织检查全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掌握全国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督促各地查处重要森林火灾案件,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国务院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建设,充分发挥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的作用,扎扎实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