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云南专员办对丽江市林地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1月8日至13日,云南专员办万兆奇专员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到丽江市古城区、玉龙县、宁蒗县对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的林地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丽江市是云南省的重点林区之一,全市一区四县都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林区县,生态区位非常重要,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也日益增多。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云南专员办通过为期6天的调研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干部片面追求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缺乏依法行政和林地保护意识;二是化整为零审批项目用地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由于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投资主体不同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三项补偿”标准各不一致;四是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就近就地采石、采砂、堆土、弃渣的现象;五是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由政府主导,业主单位迫于政府压力,在相关手续还未完善的情况下,为了追赶工期,导致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使用林地等行为的发生。六是由于受政府压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地林业部门在林地征占用的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
在与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座谈会上,万兆奇专员首先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对林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充分肯定丽江市林业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向各级政府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基层同志进行了深入的讨论,针对如何做好林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一是领导干部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提高认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二是加大对林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认真做好使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四是加大执法和队伍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案件;五是征占用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一定要按相关规定执行;六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建设项目业主足额兑现有关补偿补助费用,使林地、林木权利人依法得到应有的补偿,切实保护好被占用林权所有者的利益。(云南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