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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专员办完成并报送2009年云南省森林资源监督报告

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5日 阅读: 字体:【】 【

    历年来,云南专员办领导高度重视监督报告的起草、修改、征求意见及报送等工作。按照《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按年度向国家林业局和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单位分别提交森林资源监督报告”的要求,办领导对2009年监督报告作了提前部署,组织全办人员对去年的监督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2009年云南省的林业工作,特别是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归纳,对监督报告提纲和主要内容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元旦节刚过,办领导就组织全办人员,对办监督处起草的《2009年云南省森林资源监督报告》进行讨论。同时,将讨论稿分送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及建议。通过在办内外广泛征求意见,《监督报告》得到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其内容更加符合云南省的实际,既充分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建议。一是充分肯定了2009年云南省林业厅在林地林权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筹备省委林业工作会议、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批)、落实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和“十二五”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启动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完成全省二类资源调查、基层林业站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资源林政及执法队伍建设、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群众信访工作、规范保护区、湿地和野生濒危动植物保护管理等诸多方面所做的工作;二是明确在指出了个别地方存在的征占用林地管理不到位、林业人员职务犯罪高发、林政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低、林政执法不规范、没有建立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导致的盲目决策、无证采伐、滥伐林木和违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野生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管理法规滞后、体制不顺、投入不足等问题。三是提出了准确把握中央领导批示和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的精神内涵、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继续加强对拉动内需林业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管、强化林地管理,严格执行定额管理制度、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案件,积极开展反渎职犯罪教育、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林业调查规划工作、加强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规范履约行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月15日,云南专员办完成了监督报告的定稿工作,并分别报送到国家林业局、云南省委、省人大、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协。(云南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