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林业信息>详细内容

林业信息

2006年全国营造林质量大检查结果显示营造林质量管理绩效日渐彰显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21日 阅读: 字体:【】 【
     记者从6月19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营造林质量大检查汇报总结会上获悉,截至5月底,全国完成造林面积5545.5万亩,培育苗木118.6亿株。被抽检的12个省(区、市)完成造林2518.6万亩,上报人工造林合格率97.9%、混交林面积比例52.8%,良种使用率87%,一级苗使用率81.2%,造林作业设计率94.3%。全国营造林质量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营造林质量管理已经成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全过程质量管理观念进一步落实,全国营造林质量呈现出稳步提高的良好态势。
    今年,各地普遍建立了项目公示、种苗阳光采购、营造林监理、招投标、成果验收和通报、信息档案等制度,规范营造林质量管理。在营造林工程建设中,强化质量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把造林质量纳入各级干部目标考核内容;强化检查监督,建设程序逐步规范;加强了科技攻关,实行科学育苗,扩大了优良乡土树种的种植面积,注重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了技术标准制定修订;加大了机制创新力度,采取竞标拍卖、分包到户、租赁经营、股份合作等形式,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林业建设。
    检查发现,当前全国营造林质量管理形势好转,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质量意识明显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方式逐步规范,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对种苗等基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但随着基层营造林主动性提高,计划下达方式成为影响营造林质量提高及相关制度贯彻执行的主要因素。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要求,解决好当前存在的营造林质量问题,事关林业“十一五”建设目标的成败,要继续坚持执行全国营造林质量检查制度。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要按照“质为先”的要求,以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为核心,推行质量管理新观念,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一是健全营造林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造林作业设计,积极推行营造林工程监理制和专业队造林,实现营造林工程建设向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二是探索营造林质量管理新观念,开展参与式造林质量管理的研究与试点工作。三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地理信息系统的推广与应用,研发营造林综合管理系统。五是强化造林质量稽查检查工作,加大对质量事故单位的处罚力度。六是加强科技支撑,探索和推广先进森林经营技术,加大对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
    据悉,国家林业局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营造林质量大检查,共派出6个检查组分赴天津、辽宁、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等12个省(区、市)进行了重点检查。(中国绿色时报 2006-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