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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分三步走
9月5日,北京市林业工作会议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会议提出,北京市将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北京市委常委、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牛有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副市长、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夏占义主持会议。
祝列克就积极稳妥地推进北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4点建议:首先,要充分认识首都林改的重大意义,抓好明晰产权这个核心,突破完善政策这个关键,搞好加强领导这个保障。其次,要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建立健全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再次,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都市型林业的发展方向、目标和运行机制结合起来,走出具有北京特色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道路。最后,要把林改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巩固好改革的成果。
牛有成说,北京市在推进集体林改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和妥善处理好改革与维护稳定、资源增长与农民增收、确权发证与落实责任、分类经营与政策支持、民主决策与依法办事的关系。
据介绍,北京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大体分三步走:今年年底前,全市各区(县)启动林改,前期确定的22个试点乡(镇)率先推进改革;2010年,各区(县)全面推开林改;2011年年底,全市基本完成林权主体改革任务。
北京市确定此次林改的基本范围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商品林和山区生态公益林。其中,第一道、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的林地林木以及平原地区的公益林,暂时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规划范围内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其经营管理现状和林地林木权属维持不变;国有、集体、个人之间对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要按照“稳定为主、适度调整”的原则调处解决争议;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争议未解决的,不纳入改革范围。据初步统计,全市林改共涉及12个区(县)的163个乡镇、3678个村,覆盖105万户、279万农村人口,林地面积1350万亩。
商品林要全面放开经营和完善山区生态公益林管理体制被作为此次改革的两项重点内容。对于商品林,通过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明晰林地林木产权,鼓励商品林经营者放活经营,依法自主决定种植结构、经营方向、经营模式和经营目标,自主处置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保障农民的收益权和处置权。对于山区生态公益林,按照“均股不分山、均利不分林”的原则,采取确权确股的方式,明晰所属集体林地产权股本,依法进行股权确认,均股到户,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个人股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