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科技全程服务让林改后的农民富起来——浙江省科技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纪实
林权改革的深入推进,激发了林业经营的积极性和农民科技需求的强烈欲望。浙江省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现代林业建设为目标,通过大胆的尝试和探索,形成了“点、面、网综合配套,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的科技促进林改的格局,通过乘数效应巩固和扩大了集体林产权改革的成果,林业科技在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政府主导,民间参与,构建较为完善的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服务体系
建立了以政府为主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浙江省从改革和加强以政府为主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入手,为林改提供支撑保障。全省现有县级以上林业科技推广机构85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1个,县(市、区)级73个;通过优化整合现有推广、科研、教学等单位的科技推广资源,于2008年3月28日成立了浙江省农技推广中心林业分中心;根据本省林业主导产业,成立了竹木、种苗花卉和林业生态等39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部分市、县相继建立了市级林技推广分中心和专家组。
建立了以区域创新服务中心为平台的“研发-推广”网络。分山到户后,如何向分散经营的农户和林业经营单位进行实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浙江省通过创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难题。如临安山核桃产业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2003年以来以浙江林学院天则山核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山核桃技术服务示范基地2175亩,开办各种培训班150余期,进行成果推广培训15000余人(次),培训范围涵盖了浙江山核桃产区,深受林农欢迎。目前,浙江省已创建6家省级林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在网络建设、培训咨询、基地建设等方面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以责任林技员、科技特派员为主体,科技服务进村入户
从通行便捷的县道乡道,到赤脚下田的农户间的“最后一公里”,曾经是科技推广的瓶颈。浙江省的作法是:实施“科技特派员”、“责任林技员”、“农村指导员”制度,把技术送到村头田间,抹平科技推广的“最后一公里”。
2005年以来,浙江全省共聘用首席林技推广专家226名、林技指导员1034名、任林技员2245名。以责任农技员为主体,开展新型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进村入户指导服务林农生产。
2003年以来,浙江省启动了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从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选派科技人员,到欠发达乡镇开展科技帮扶。从2007年起,各市、县开始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实现了“乡乡有科技特派员”,至今已选派省级林业科技特派员219人(次),调动了农民技术推广的主动参与性,为欠发达地区林业和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
以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为载体,培育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竹产业是浙江林业最具特色的产业,全省有34个县(市、区)的竹业产值超亿元,竹业是浙江山区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和重要来源。从区域特色产业出发,浙江省建立起林业科技示范区和专业示范村,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林业,培育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2000年以来,浙江省选择安吉县天荒坪镇、遂昌县三仁乡、绍兴县平水镇、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和瑞安市鹿木乡,开展了省级竹子科技园区建设。2006年以来,又在全省34个欠发达山区县启动了浙江省竹子现代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这些园区已成为竹林高效经营的重点示范区和生产区,这些区域具有标准化生产、科技推广、教育培训、休闲观光等功能,对推动竹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浙西南竹类资源丰富的龙泉市,以浙江(龙泉)15万亩竹子现代示范园区为载体,2006年起实施“竹产业倍增计划”。通过“科技入户万人培训工程”、“百名林业技术干部结对百户林业经营户”、开辟林业科技电视讲座专题等形式,建立市、乡、村三级科技传播网络,将林业科技传播到山间地头。2008年全市毛竹林平均亩产值达589元,全市林农人均毛竹林收入达到1240元。建设科技园区和专业示范村建设,为区域发展培育了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专业合作组织为平台,构建科技推广社会化组织体系
集体林产权改革使林农拥有了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为此,浙江省因势利导发展各种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并在法律上加以保障。目前,浙江省已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638家,社员人数达17.28万,带动农户192万户,带动基地564万亩。
龙泉市龙竹笋竹专业合作社以竹林承包、社员竹林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拥有笋竹两用林基地1.2万亩,社员408人。通过合作社的带动,竹林科学经营水平得到提高,2008年仅冬笋销售额就达460万元,冬笋市场销售价由原来6元~8元/公斤增加到12元~16元/公斤,最高时销售价达160元/公斤。
林业专业合作的组织建设,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形成了以市场经营为纽带、组织规范生产闯市场的经济主体,还促进了科技推广组织体系的形成。
以森林食品认证为抓手,科技服务向市场延伸
林地产权明晰后,最大限度地实现林地产权的经济功能,是经营者追求的目标。但农户经营手段和水平各有不同,过程管理差异悬殊,产品难免品质各异。这既不能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也不利于林地产权经济功能的发挥。
浙江省基于农户经营的实际和市场需求的背景,于2001年开展了林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并率先在国内开展了可食林产品标准制定工作。其中以“森林食品”为特色,将森林食品作为林业特定的标志,2003年开展了森林食品认定(证)试点工作,研究并界定了“森林食品”的定义,制定了国家林业待业标准《森林食品总则》等一系列标准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
森林食品认证试点工作,强化了林业标准化生产和广大林农的品牌意识,使科技促进林改的范围由生产领域延伸到市场领域,由产中服务拓展到产后服务。截至目前,浙江省共认定49个森林食品产品和500个森林食品基地,基地认定面积270万亩,示范辐射面积795万亩。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通过森林食品基地建设、品牌建设和产品认定,新增产值2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