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资源司(监督办)关于学习贯彻局党组会议精神
6月14日下午,肖兴威司长(主任)主持召开全司办干部大会,传达上午召开的局党组会议精神。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指示》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沙尘暴防治工作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两个文件,以及贾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温总理和贾局长的指示进行研究讨论。
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温总理的讲话站得高、看得远,从保护中华民族的生存根基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揭示了防沙治沙工作的重大意义,总理的重要指示抓住了当前林业工作核心,既充分肯定了林业工作的成绩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为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这说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十分重视林业工作,十分关心林业职工和林农群众的生产、生活,倍受鼓舞和鞭策。大家表示,一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温总理的指示精神,按照贾局长和局党组要求,深入研究,提出措施,努力工作,狠抓落实,推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
一、要充分认识林业工作的成绩和问题。近年来,我国森林资源数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森林质量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50多年来首次实现逆转,野生动植物种群增加,栖息地扩大,森林生态系统整体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林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林业发展水平还很落后,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土地沙化荒漠化、水土流失等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林业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因此,不要因为取得了一些成绩而沾沾自喜,更不能因为存在一些困难的畏缩不前,必须充分认识林业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反复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两个《决定》的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不懈地扎实工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认真抓好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选择2个试点国有林管理分局,深化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并在边改革、边试点、边总结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全面推进做好准备。制定《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启动试点成效评估工作。全力抓好伊春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调研和指导力度,确保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
三、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要认真落实贾局长“关于实行用途管制”的重要指示,把林地保护管理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快推进建立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后,下发《关于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及编制“十一五”年度定额的通知》,启动各省定额的编制工作。积极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建立征占用林地预审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征占用林地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森林采伐管理政策。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严格执行“十一五”期间采伐限额。突出抓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试点工作,编制《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方案编制纲要》,指导福建三明市等试点单位编制好《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政策和制度,修订《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下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通知》,出台《农田防护林采伐技术规程》和《工业原料林采伐技术规程》。切实处理好保护和利用、兴林与富民、生态和产业的关系,充分发挥森林多种效益和功能。
五、大力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强化国家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优化方法,扩展内容,实现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的综合监测和评价。认真搞好专项核调查,加强组织协调,整合核查资源,加大技术含量,提高工作效率及成果质量。加快推进二类调查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类调查工作的全面开展。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森林资源数据库,构建较为完备的地方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积极推动建立用现代技术、装备武装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防沙固沙林调查,制定防沙固沙林标准,明确范围和界线,采取有效措施,严禁采伐防沙固沙林。
六、依法强化森林资源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法规体系,出台《森林资源监督办法》,严格规范监督行为,把监督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督促各级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驻在地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实施全面监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林地非法流失、森林过量消耗和森林经营利用活动,以及自然保护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采取事前介入、事中检查与事后督促整改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温总理的讲话站得高、看得远,从保护中华民族的生存根基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揭示了防沙治沙工作的重大意义,总理的重要指示抓住了当前林业工作核心,既充分肯定了林业工作的成绩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为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这说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十分重视林业工作,十分关心林业职工和林农群众的生产、生活,倍受鼓舞和鞭策。大家表示,一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温总理的指示精神,按照贾局长和局党组要求,深入研究,提出措施,努力工作,狠抓落实,推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
一、要充分认识林业工作的成绩和问题。近年来,我国森林资源数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森林质量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50多年来首次实现逆转,野生动植物种群增加,栖息地扩大,森林生态系统整体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林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林业发展水平还很落后,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土地沙化荒漠化、水土流失等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林业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因此,不要因为取得了一些成绩而沾沾自喜,更不能因为存在一些困难的畏缩不前,必须充分认识林业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反复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两个《决定》的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不懈地扎实工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认真抓好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选择2个试点国有林管理分局,深化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并在边改革、边试点、边总结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全面推进做好准备。制定《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启动试点成效评估工作。全力抓好伊春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调研和指导力度,确保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
三、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要认真落实贾局长“关于实行用途管制”的重要指示,把林地保护管理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快推进建立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后,下发《关于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及编制“十一五”年度定额的通知》,启动各省定额的编制工作。积极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建立征占用林地预审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征占用林地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森林采伐管理政策。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5]41号文件,严格执行“十一五”期间采伐限额。突出抓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试点工作,编制《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方案编制纲要》,指导福建三明市等试点单位编制好《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政策和制度,修订《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下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的通知》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通知》,出台《农田防护林采伐技术规程》和《工业原料林采伐技术规程》。切实处理好保护和利用、兴林与富民、生态和产业的关系,充分发挥森林多种效益和功能。
五、大力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工作。强化国家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优化方法,扩展内容,实现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的综合监测和评价。认真搞好专项核调查,加强组织协调,整合核查资源,加大技术含量,提高工作效率及成果质量。加快推进二类调查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类调查工作的全面开展。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森林资源数据库,构建较为完备的地方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积极推动建立用现代技术、装备武装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防沙固沙林调查,制定防沙固沙林标准,明确范围和界线,采取有效措施,严禁采伐防沙固沙林。
六、依法强化森林资源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法规体系,出台《森林资源监督办法》,严格规范监督行为,把监督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督促各级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驻在地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实施全面监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林业建设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林地非法流失、森林过量消耗和森林经营利用活动,以及自然保护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采取事前介入、事中检查与事后督促整改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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