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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多种形式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 每周汇报28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来源:阚丽梅 通讯员:雷霞 作者:中国绿色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3日 阅读: 字体:【】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采取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7月1日,林业厅召开厅务会议,提出以做好28项重点工作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

    这28项重点工作包括制定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探索研究森林评估管理办法;制定商品林、公益林和农防林、灌木林采伐更新管理政策;制定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制定林改检查验收办法;制定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制定林业要素市场管理办法;强化林业及林改工作,包括起草向党委常委会汇报提纲;筹备全区林改现场会;建立人大、政协和林改领导小组成员督查林改工作机制;争取林区道路、供水、供电、通讯建设纳入相关行业规划;搞好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工作等。

    林业厅党组在各项重点工作中明确了主办处室和配合处室,并确定了督查、协调责任人,要求每星期召开一次会议,汇报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