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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沙治沙 省级政府要进行目标责任考核——访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
日前,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国家林业局会同六部门制定的《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我国将开展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的制度,实行优土受奖、劣土受罚的激励约束机制。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
切实推进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手段
祝列克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国防沙治沙形势仍很严峻,沙化危害依然严重,防治任务非常艰巨,特别是一些地方对防沙治沙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防治措施不力,政策机制不活,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防沙治沙事业健康发展。
开展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是切实推进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基础。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都明确规定,要建立政府行政领导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政府问责,是推进依法治沙进程的必然要求。其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可以促使沙区各级政府重视防沙治沙,支持防沙治沙,真抓实干,是调动地方政府防沙治沙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再次,对防沙治沙工作的考核过程,实际上也是全面总结工作、推广典型的过程,是交流推广经验、推动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措施。
科学合理,系统综合考核
祝列克说,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由林业厅(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全国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在具体考核实施过程中,将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综合考虑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影响,综合考察沙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防沙治沙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综合考核与平时督促检查相结合。考核工作以5年为一个考核期,中间开展督促检查,期末开展综合考核。中期督促检查和期末综合考核均在地方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由考核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现场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防沙治沙任务完成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防沙治沙任务较重的先考核
祝列克说,防沙治沙第一个目标责任考核期(2006年-2010年)的考核对象为防治任务较重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后可根据沙化土地动态变化情况作适当调整。
在考核内容上,中期督促检查重点对各考核对象防治措施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期末综合考核要对各考核对象防治任务完成情况、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省级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依据
祝列克说,实行激励约束、推动防沙治沙工作是开展考核工作的根本目的。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一方面将进行通报,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另一方面考核结果将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有关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引领和激励各地重视、支持防沙治沙工作,推动防沙治沙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