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行业动态>详细内容

行业动态

再造浙江竹业发展新优势——访浙江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8日 阅读: 字体:【】 【

    浙江是我国竹业大省,面对前所未有的世界金融危机,浙江如何转变发展方式,打造竹业发展新优势?记者在“浙江笋竹产品东北行”活动期间,采访了浙江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

    重要发展支柱

    记者:这次“浙江笋竹产品东北行”是基于怎样的考虑?请谈谈浙江竹产业目前发展状况。

    楼国华:浙江竹林面积占全国1/7,竹业产值占全国1/4,竹业是我们的优势。“浙江笋竹产品东北行”活动是落实中央拉动内需、确保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政府部门、企业和协会合力应对金融危机,在买方市场条件下,抓产业、促发展、保增收的有益探索。旨在进一步扩大浙江笋竹产品市场影响力,实现南北对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近年来,浙江全省上下高度重视竹业发展,建基地、扶龙头、促加工、拓市场,竹林面积达1185万亩,竹类产品加工企业6000余家,有300多万农村劳动力从事竹业第一产业,竹农从竹材、竹笋中获得收入近50亿元。2008年全省竹业总产值达250亿元,比2003年翻了一番。竹业已成为浙江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在农业、农村和区域经济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创造发展模式

    记者:浙江竹业是如何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的?

    楼国华:一是基地规模化。竹林面积和蓄积实现了双增长,分别比1989年增加了55%和180%。竹林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达40多个。随着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和毛竹低改、竹笋覆盖早出技术、一竹三笋技术等新科技的应用,竹林产出效益明显提高,亩均年收入由几百元增加到2000多元。二是产品系列化。在壮大竹编、竹地板、竹笋加工等传统产品的同时,近年来开发了竹纤维纺织品、竹炭系列产品、竹木复合板等精深加工新产品,资源利用率和附加值不断提高。三是组织形式多样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专业市场+农户”、“龙头企业+农户(加工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多样,经营机制十分灵活。四是经营市场化。坚持国内外两条腿走路,市场主导原料和产品。笋竹及其加工品市场主要在国外,年出口创汇近5亿美元。同时鉴于我省竹加工业发达、地产原料供不应求的现实,许多企业利用外地资源组织生产,产品销往国内外。

    政府大有作为

    记者:林业厅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竹业发展中如何发挥作用?

    楼国华:一用好政策鼓动。省政府把竹产业列入浙江省十大农业主导产业,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意见》,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竹林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地也相继出台了扶持竹产业的政策。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稳定和完善了林业生产责任制,使林农的山林经营权有了法律保障并从中得到实惠,极大地调动了竹农培育竹子的积极性。二用示范园区带动。我们在重点县选择了竹产业聚积、基础良好和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建设一批规模经营的竹子现代示范园区,实施集约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规划到2010年,建示范园区10个,面积100万亩,改造低效竹林300万亩。2008年在安吉召开了示范园区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安吉竹产业示范园区的经验。三用新科技牵动。鼓励开发新产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如高效竹林经营技术,大幅度提高了竹林的生产力;刨切微薄竹生产技术、竹集成材、竹木复合、竹炭工业化生产等技术的推广,促进了竹装饰材、结构材在家具、车厢、集装箱、建筑装饰等领域的应用。使竹地板、竹胶合板、竹集成材产量迅速增加。其中竹地板增长了31.9%,竹胶板增长了20.4%,竹炭增长了60.8%。四用活动载体推动。2008年,我们在义乌举办了首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 ,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除了集中展出竹产品,还举办了投资、技术、贸易项目签约仪式及高峰论坛等,增强了浙江竹产品的辐射力,拓展了市场空间。今年,我们又举办了“浙江笋竹产品东北行”大型系列活动,旨在实现南北对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应对金融危机。开展这些活动,就是要搭建一个发展平台,这也是中国特色。在这方面,政府的牵动力远远超出企业和协会。

    发展前景广阔

    记者:浙江竹业今后发展的重点和关键问题是什么?

    楼国华:首先要改造低效竹林,加快竹子现代示范区建设,提高产出效益。去年省财政拿出1亿多元开发毛竹产业,今年还要增投,计划改造低效林50万亩,建设标准化竹林道。据调查,每公里竹林道年节本增效达1.4万元。其次是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发展油茶产业、珍稀干果产业和森林生态旅游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们将通过举办森林旅游节、发展城郊型和庄园型森林公园等方式,推荐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第三是创新机制,组建竹业合作社,开拓市场空间。要以林农出资入股、山林折股、山林托管等形式组建合作社,通过对造林大户、乡村林场、乡村林业专业协会和各类造林护林组织的规范,提升竹业合作组织的功能,充分发挥合作社在低改技术推广、林道建设、原料供应、产品销售、品牌建设等方面重要的作用,提高科学技术应用水平和产业化经营组织水平,不断打造浙江竹业发展的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