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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追授李昆朋“森林卫士”称号
2月27日,国家林业局作出决定,追授扑救山火以身殉职的李昆朋“森林卫士”荣誉称号。
李昆朋生前系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今年2月2日,李昆朋在组织扑救晋宁县昆阳镇三家村森林火灾时,不幸被山火围困,以身殉职,献出了年仅37岁的宝贵生命。他的英雄壮举和感人事迹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森林防火人“英勇顽强,敢于拼搏,不怕牺牲,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的高尚情操,突出展现了“森林卫士”的光辉形象和精神风貌。他是保护森林资源的典范和榜样。
在追授李昆朋“森林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中,国家林业局号召全国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向他学习,学习他坚持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始终恪尽职守、公而忘私、忠于使命的公仆精神;学习他永远牢记宗旨、冲锋在前、舍生忘死的大无畏精神,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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