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企业不了解出口检疫新规 5万美元竹木制品被禁出口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年初发出的《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1日起,所有出口竹木制品都应来自在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但有不少企业对此仍不了解。实行新规定近半年来,汕头已有超过5万美元的竹木制品因企业没有注册而被禁止出口。
竹木制品是我国传统的优势出口商品,近年来由于个别企业的不规范做法,造成出口的竹木制品多次被发现活虫和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进而被输入国家或地区通报,甚至暂停进口。为进一步加强对竹木制品的监管力度,国家质检总局于年初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按通知要求,从2008年4月1日起,所有出口竹木制品均应来自在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相关生产企业严禁使用未经有效除害处理的竹藤草柳用于生产出境竹藤草柳等制品,并加强对出口竹木草制品原辅料的检测和监控,进一步完善成品安全项目的检测程序等措施。
虽然新规定执行至今已半年,但从汕头口岸查验的情况看,许多竹木制品企业对新法规还不甚了解。根统计,从4月1日至10月间,汕头在口岸查验中共查获6批价值为50798.38美元的出口竹木制品,由于其生产企业没有到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而被严禁出口。
检验检疫部门呼吁生产厂家,一方面要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产品出口时因质量问题遭遇输入国家或地区退运、销毁或通报等风险;另一方面,出口竹木制品的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到检验检疫机关进行注册登记,避免因没有进行登记注册而造成产品不能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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