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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专员办完成2006年森林采伐管理专项检查外业工作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12日 阅读: 字体:【】 【
      为了进一步规范森林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十一五”限额执行第一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情况,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林督管字[2006]3号)和《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森林采伐管理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函》的要求,云南专员办成立了专项检查组,由万兆奇副专员带队,从2006年5月29日开始,对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和曲靖市海寨林场(独立编限单位)2006年森林采伐管理执行情况(包括天保区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进行了专项检查。
     专员办领导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2006年森林采伐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和具体措施。会上,万兆奇副专员对检查组的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国家林业局《森林采伐管理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依据,结合云南实际,保证检查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在检查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局规定的“十项纪律”和“六不准”的要求,加强自身廉政建设。
     外业检查工作历时二周,按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有关技术要求,检查组对被检单位2006年人工商品林(重点为工业原料林)、天然商品林的主伐和抚育伐等不同采伐方式的伐区进行抽样检查,重点核实其伐区作业情况与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内容是否相符,并对被检单位的采伐管理、运输管理及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的整体情况进行了抽检。本次检查工作得到了云南省林业厅、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市、德宏州和曲靖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与配合。目前,2006年森林采伐管理专项检查外业工作已基本结束,内业资料整理、数据统计和汇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