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财政部确认国家林业局2005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
近日,财政部正式发文确认国家林业局2005年年终累计财政拨款结余资金39147.41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结余资金1054.39万元,行政事业类和其他项目类结余资金38093.02万元。
财政部要求国家林业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5]46号)精神,加强对结余资金的管理工作,执行中如动用项目支出净结余资金安排有关项目支出,应上报审批。要尽快清理结余时间较长、数额较大的项目结余资金,对确系无法及时消化的项目结余资金,要求国家林业局在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控制相关项目,以最大限度地保证重点工作需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国家林业局之前已对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管理、清理工作进行相关布置,下一步将重点结合200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落实有关要求。
财政部要求国家林业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5]46号)精神,加强对结余资金的管理工作,执行中如动用项目支出净结余资金安排有关项目支出,应上报审批。要尽快清理结余时间较长、数额较大的项目结余资金,对确系无法及时消化的项目结余资金,要求国家林业局在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控制相关项目,以最大限度地保证重点工作需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国家林业局之前已对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管理、清理工作进行相关布置,下一步将重点结合200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落实有关要求。
上一篇:中国林科院到华林中心指导护林防火工作[ 06-12 ]
下一篇:林业资源数据采集与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等五个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