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林改中,江西造林走向“四化”
江西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涉林惠农政策,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的造林积极性,全省造林呈现出社会化、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的趋势。
社会造林成为造林主体。无论面积还是比重,全省每年的社会造林都呈逐年上升趋势。2005年,全省共造林329.1万亩,其中包括林农、大户、企业在内的社会造林占74.3%。2007年,全省共完成造林352.4万亩,社会造林占74.8%。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完成造林454.6万亩,其中社会造林350.7万亩,占77.2%。
造林规模不断加大,形成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目前,江西省有50个县(市)建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或林业要素市场,已交易山林8046起,涉及面积282.7万亩,交易金额达15亿元。一些地方纷纷组建各种形式的民营林场,实行“林农自愿加入,山林折股分红,林场统一经营”的民营、民管、民议、民有新机制,将山林集中经营。全省已组建民营林场1354个,经营林地面积601.8万亩,累计投入社会资金19.4亿元。
近年来,江西省逐步加大了林业机械化的投入,机械化造林趋势明显,造林效率提高。一台打穴机每人每天可打800个标准栽植穴,每天可完成造林整地7亩多,比人工造林效率高3倍以上,既降低了造林成本,提高了造林工效,也避免了炼山造林可能引发的森林火灾,维护了生物多样性。
通过推广造林新技术和新的营林方式,推进造林专业化,全省林业逐步实现了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提高了林地产出效益,减少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林间生物群落。2006年江西良种使用率为30%,一级苗使用率为86.7%;2008年这两个比率分别为48%和88.4%。全省共成立民营专业造林公司168个,完成造林175万亩,出现了一大批造林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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