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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院承担全国森林防火“十一五”和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编制任务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07日 阅读: 字体:【】 【
     今年入春以来,由于干旱、高温、少雨,全国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在云南安宁大火之后,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相继发生多起森林大火,严重威胁国有森林资源的安全,面对危机,国家林业局党组极为重视,为了落实贯彻中央领导的批示,5月23日,雷加富副局长主持召开了全国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针对防火基础设施落后、航空消防薄弱、专业扑火力量不够、经费不足等问题,决定编制《全国森林防火“十一五”和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经局防火办、计资司等部门研究并报请局领导同意,整个规划的编制工作委托规划院承担,并成立了由李育材副局长任组长,雷加富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任成员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火办。规划院赵中南副院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整个规划由1个总体规划和6个专项规划组成,规划院具体承担总体规划和森林航空消防工程建设规划、森林防火道路与阻隔系统工程建设规划、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工程建设规划、森林防火通讯和信息指挥系统工程建设规划、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此次规划编制的要求很高,规划院担任各个规划的组长,局计资司、防火办、东北航空护林中心、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大兴安岭林管局、四川省规划院、南京警校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参与工作。
     接受任务后,规划院领导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多次研究部署,决定举全院之力完成好规划任务,抽调林业工程设计室、规划评估处、总体工程设计室、信息系统网络处分别承担相应的规划工作。5月31日,赵中南副院长主持召开了院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全面落实了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负责人及参加人员,正式启动了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