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计资司稽查办对有关省区开展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与调研
为全面总结“十五”期间林业重点工程各项建设内容完成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十一五”期间林业重点工程各项资金安全运行并顺利实施,国家林业局于1月1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办计字[2006]5号),要求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及东北、内蒙四大森工集团对“十五”期间林业重点工程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省区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对今后加强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国家林业局计资司汤晓文副司长、稽查办丁立新和路健副总站长于5月11—23日分别带领督查工作组,对内蒙古森工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公司和四川省林业厅等4个单位就上述内容开展督查与调研。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省区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对今后加强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国家林业局计资司汤晓文副司长、稽查办丁立新和路健副总站长于5月11—23日分别带领督查工作组,对内蒙古森工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公司和四川省林业厅等4个单位就上述内容开展督查与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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