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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英雄在救灾中永恒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6日 阅读: 字体:【】 【

    2008年5月16日,是王刚42岁的生日。这一天,省救灾指挥部派出直升机向卧龙运输救援物资和运出受伤人员,副局长王刚带领民警承担停机坪警戒任务。

  9时37分,在救援直升机卸载救灾物资过程中,王刚发现一位在飞机旁摄影的女同志面临极度危险,便奋不顾身前往抢救,不幸被直升飞机尾翼击中,当场牺牲。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王刚积极投身到抗震救灾中,连续战斗在第一线。为保证卧龙灾民安置点内1000余人的安全,他冒着大雨和随时被山体滑坡夺去生命的危险,进入郭家沟。当发现山体滑坡堵塞河道,他及时将险情报告指挥部。当要使用炸药清理堵塞的河道时,他带领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冒着余震不断、山体滑坡、飞石滚落的危险,深入沟体最狭窄的地带抢运炸药,为清理河道提供了保障。

  位于卧龙镇20多公里的耿达乡,由于山体严重滑坡,交通和通讯完全中断,与外界失去联系,灾情发生后50多个小时仍然情况不明,形势异常严峻。王刚主动请战,带领民警步行查看沿途灾情。一路上不时有飞石落下,他全然不顾,冒着危险,一直走到山体垮塌最严重的地方,又步行返回将灾情向指挥部报告,为抗震救灾赢得了主动。

  42岁的王刚干一行爱一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在任耿达乡派出所所长期间,积极组织民警侦破案件,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1998年被评为全省公安系统先进个人。他在调到卧龙特区交警队任指导员后,勤学苦练新业务,在很短时间内,就成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王刚任卧龙特别行政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后,工作兢兢业业,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重,处处身先士卒,率先垂范。

  2005年4月12日,卧龙特区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他带领民警一举侦破了长期在巴郎山盗窃事故车辆和受伤人员财物的团伙犯罪案件,得到了省、州、县公安机关的表彰,而他却把荣誉留给了与他并肩作战的战友。2006年巴郎山抢窃案件发生后,他带领专案小组赶赴小金、成都等地,在短时间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此案的及时侦破,得到了州、县公安机关的表彰,而他再次把荣誉留给了他人。

  王刚在家孝敬父母,夫妻和睦,兄弟友爱,是一位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在单位,团结同事,关心他人,尊老爱幼,是位好同事,好领导,深得同事的敬重和赞扬。

  王刚从事森林公安工作十多年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忠于党,忠于人民,以自己平凡的行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根偏远林区,以林为业,以警为荣,大公无私,勇于奉献,清正廉洁,为人诚实、正直,以自己的言行,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