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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际竹藤网络中心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为了做好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6]288号)和《国际竹藤网络中心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林竹科函[2007]45号)的精神及有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
2008年度国际竹藤网络中心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申报及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资助类型
1、重点项目:以支持学科团队为主,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引进国外专家学者专项: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专家学者,在聘期内可获得一次性3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
3、一般项目:以培育优秀人才为主,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4、小额项目
(1)国内专项:国内优秀人才来我中心开展合作研究,申请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2)博士和博士后专项:中心在站博士后申请与合作导师研究课题相关的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中心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与导师研究课题相关的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二、 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符合本年度申报指南内容;
2、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任务;
3、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经费资助要求合理;
4、重点项目中要求团队的梯队要合理,并具有较好工作积累,并体现项目和人才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思想。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人要求申报人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者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国际竹藤网络中心科研人员,未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时需有该学科带头人作为科学顾问;申报人申报该项目时没有承担排名前四名的
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目标导向类以
上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
2、引进国外专家学者专项申请人要求为目前正在国外
学习和工作的专家学者,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外已聘为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有意应聘到国际竹藤网络中心工作(长期或短期)的人员。
3、小额项目中的国内专项要求申请人是国内具有良好
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具有高级职
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等。
4、小额项目中的博士和博士后专项仅限于国际竹藤网络中心在站博士后和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
5、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如在研项目能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可以进行申请。
四、 限项申报要求 重点项目要求每个学科方向限报1
项,其他项目每人限申请1项。
五、项目执行期限要求 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2年。
六、申报与受理程序
1、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
(2)不符合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
(3)申请书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要求。
2、项目申请书不予退回,由国际竹藤网络中心科技教育处统一处理。
3、项目申请书实行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书面材
料和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申请书请到国际竹藤网络中心网站(www.icbr.ac.cn)“推荐信息”栏下载。纸质申请书(A4纸格式,一式5份)于2008年5月31日前报送国际竹藤网络中心科技教育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宝华
联系电话:010-84789722 电子邮件: bhguo@icbr.ac.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通东大街8号国际竹藤网络中心科技教育处 邮编:100102
附件:1.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指南
2.国际竹藤网络中心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3.国际竹藤网络中心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申报 科研 专项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