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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参加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的通知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5日 阅读: 字体:【】 【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参加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的通知
 
办造字〔2007〕101号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
    2007年是中国竹文化节举办十周年。值此十周年之际,在首届中国竹文化节举办地-浙江省安吉县举办一次竹文化节,对于弘扬竹文化,促进竹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我局定于2007年10月下旬在浙江省安吉县举办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本届竹文化节由国家林业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国际竹藤组织联合主办,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政府、中国竹产业协会、浙江省林业厅联合承办。为办好本次竹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竹文化节主题
    弘扬竹文化,发展竹产业,建设新竹乡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开幕式。
    (二)2007国际竹业经济论坛。
    (三)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大型文艺晚会。
    (四)2007中国(安吉)国际竹产品贸易博览会。
    (五)领导专家种竹活动。
    三、时间、地点
    举办时间:10月25-27日。
    报到时间:10月25日8:00-15:00。
    报到地点:浙江省安吉县江南红大酒店。
    报到当日组委会办公室在杭州萧山机场、杭州火车站、杭州火车东站设有接待处。
    四、参加人员
    各有关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林业厅(局)主管负责同志和业务主管处室负责同志,30个“中国竹子之乡”(以下简称“竹乡”)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林业局局长(参加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
    五、几点要求
    (一)本次竹文化节期间将举行竹乡联谊活动,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省林业厅(局)及时通知本省的竹乡,按时参加竹文化节的有关活动。
    (二)为提前做好竹文化节准备工作,请各省林业厅(局)于10月19日前将本省参加竹文化节的名单回执表(见附件2)报我局植树造林司,并抄报安吉竹文化节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有竹乡代表参加竹文化节的省,请将本省各竹乡的参加人员名单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请各竹乡积极参与《中国竹乡发展宣言》发布活动的相关工作,促进竹乡之间的交流合作。
    (四)请各竹乡积极组织本县(市、区)竹制品企业参加2007中国(安吉)国际竹产品贸易博览会招商招展活动。
    (五)其他有关事宜请与安吉方面联系。
    六、联系方式
    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联系人:
    蒋三乃张华
    电话:010-84238514(兼传真)
    电子邮箱:jiangsannai@forestry.gov.cnzhhl8@126.com
    安吉竹文化节领导小组办公室
    秘书处:
    黄承文(13305722920)谭丽丽(13567291715)
    电话:0572-51233675123369
    传真:0572-5123377
    电子邮箱:ajtll@163.com
    招商招展处:
    陈利根(15968218818)
    电话:0572-5123399
    传真:0572-5223377
    后勤接待部:
    李敏芳(13868288688)杨中军(13705822934)
    电话:0572-51237275123369
    传真:0572-5123377
    附件:1.2007中国(安吉)竹文化节各地代表名额分配表
    2.参加2007年中国(安吉)竹文化节名单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