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我国建东海专属经济区定期巡航制 监管外籍船只
晨报讯(记者王大鹏)2006年我国建立和实施了东海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监管在我国管辖海域内进行调查等作业的外籍船只。这是记者从昨天国家海洋局公布的《2006年中国海洋行政执法公报》中获悉的。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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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2005年中国海洋行政执法公报》
张惠荣:该公报主要介绍了全国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中国海监机构2005年的海洋行政执法基本情况,包括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这三大执法领域以及重点开展的“海盾2005”专项执法行动、中国海监执法示范工作和对日东海油气资源开发三大专项执法行动。
中国海监总队的职能
张惠荣:中国海监总队是我国海上的一支主要执法力量。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海洋局“三定”方案职能和任务,中国海监总队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
依法监管东海海域
2004年7月7日,日本政府置我强烈反对于不顾,租用挪威籍物探船进入我东海管辖海域,在其单方主张的“中间线”东侧附近海域进行海底资源调查。针对这一做法,中国海监自2004年7月7日至2005年底,派出中国海监飞机146架次、海监船舶18艘次,对东海我国管辖海域实施了历时一年多的跟踪监视和监督管理。行动中一共拍摄录像807分钟、照片7232张,对日作业船队喊话500余分钟。充分体现了维护我国管辖海域的主张权益与决心,有效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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