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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认真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批示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30日 阅读: 字体:【】 【
近日,国家林业局以林资发[2007]48号文全文下发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2007年2月16日在《国家林业局关于伊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上做出的重要批示。
    重庆市林业局结合重庆林权制度改革的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回副总理批示的措施。一是全面启动森林分类经营工作,二是制定实施《重庆市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重庆市人工商品林管理办法》,三是开展人工商品林采伐权拍卖试点工作,四是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试点工作,五是基本完成确权发证任务,六是组建林业担保公司。
    为确保林改各项目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逐项研究制定了配套措施和实施步骤,并将这些任务写入了区县目标考核任务,形成了上下连动、齐抓共管的林权制度改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