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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2007年定为林木种苗执法年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7日 阅读: 字体:【】 【
随着种苗市场化的不断深入,种苗不再只是营造林材料,现已形成涵盖造林绿化、美化环境、涵养水源、净化空气、改善生态链,提升生活质量等方面的大产业。据统计,江西省年产各类林木种子11.74万公斤,育苗面积23.39万亩,可供造林苗7.49亿株。其中具有许可证的种苗生产经营户1137户,种苗经济飞速发展。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无证生产经营、制售伪劣种苗,使用关系苗、人情苗和不合格苗造林等违法违规行为尚较猖獗。严重危害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造林绿化质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种子法》,规范种苗市场,维护种苗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种苗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造林绿化质量。江西省林业厅刘礼祖厅长在江西省林木种苗和国有林场工作总站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上作出指示:要把2007年定为林木种苗执法年,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种苗行为,要以省级为主,联合设区市组建执法队伍,依照《种子法》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坚决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为林业发展保驾护航。
    在2007林木种苗执法年内,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1、分省、市两级成立林木种苗执法领导小组。由江西省、市种苗站、森林公安、检查站、森防站等相关部门分别组建省、市两级执法队伍。
    2、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学习《种子法》、《江西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国家和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出台的《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3、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重点检查主要林木品种审(认)定情况;“两证一签”执行情况;种苗生产经营以及种子来源、产地和质量等。严格按照《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的规定,对种子净度、发芽率(生活力)、含水量;苗木的地径、苗高、根系等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并形成抽查结果报告通报全省,同时上报国家林业局。
    4、全面核查清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和林木种苗检验员证。对已过有效期、不具备发证条件、不规范发证及有违法行为的“两证”和检验员证予以清理注销。
    5、联合森林公安、木监局、森防站等有关执法部门组织林木种苗执法大检查,重点对“两证”的核发与管理,种苗购销“五证一签”的执行情况,受理和查处违法种苗案件。
    6、举办3—5期林木种苗检验员培训班,以满足种苗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户配备种子检验员的需要。
    7、总结表彰一批“两证”核发管理先进单位、种苗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优秀种苗信息员、守法生产经营种苗先进个体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