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中德项目 绿染荒原
大河上下、长城内外,40多万公顷森林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多个经济贫困、生态严重恶化县延伸、铺展,200多处基础设施陆续落成,100多万农民享受到绿色带来的惠益。这,就是10多年来,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收获的累累硕果。
难怪财政部副部长李勇感叹:“该项目弥补了我国林业建设的资金不足,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培养了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林业队伍。早期项目已经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为我国林业六大工程建设提供了借鉴。”
一
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总协议投资20.12亿元人民币,其中德国投资11.73亿元人民币,中方配套8.39亿元人民币,包括农民投工折抵2.18亿元人民币。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项目中心的沈素华处长为记者提供了一组实实在在的数字。
1992年环发大会之后,环境与发展问题吸引了世界的目光,也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德两国政府间的财政合作造林项目,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于1993年启动了第一个项目。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是中国政府和德国政府对环境与发展高度关注的产物,是两国政府落实联合国环发大会决议的实际行动,也是中国林业对外开放、加速融入世界大潮流的实际举措。
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工程措施,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土地生产力和林木价值,加强基础设施,强化能力培训,提高当地农民的生活水平。
项目建设内容涵盖从苗木生产到产品经销的林业生产全过程,其中主要包括营造人工林、封山育林、苗圃生产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林业生产配套设施、农村基础建设、推广及培训设施、项目管理和能力提高等领域。10多年来,在中德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双方项目执行机构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通过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辛勤劳动,合作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可喜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由于林业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效益显现慢的特点,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的全面效益还有待时间的推移才能逐步显现。
二
“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通过引进资金,促进了项目区林业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引进先进管理办法,提供了工程示范样板;通过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提高了林业经营水平。同时,通过借鉴国际先进理念,行业的陈旧观念得到极大转变。”沈素华说。
10年来,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累计引进德国政府无偿援助资金1.51亿欧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林业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推动了项目区林业发展。项目按照国际高标准林业发展模式,建设了高质量的苗圃、林区道路与培训中心等设施,提供了相当数量的汽车、电脑等设备,增强了省、地、县各级林业机构的工作能力。同时,项目区的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参与育苗、造林等项目建设活动,直接获得劳务费现金,增加了家庭经济收入。
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是一个以动员贫困农民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为主,兼顾农村社会经济持续综合开发的发展型项目。通过10多年的努力,全国100多个项目县累计造林40多万公顷,各项目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3个~20个百分点,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项目开始发挥生态效益。而且参与项目造林活动的农民直接获得了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劳动报酬,受益人口达到上百万人。项目通过参与式规划,使农民开始关心他们以前认为“不值钱”的荒山荒地,纷纷要求扩大造林面积。目前,各个项目区的林业生产都比项目实施前有了很大的发展,林业收入的比例正在逐年提高。项目所建设的节柴灶、沼气池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村妇女的劳动强度,改善了当地农民的生活条件。
工程项目管理与其说是一种方法,不如说是一种观念。在合作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单位运用国际上先进技术和有效经验来开展工作,极大地提高了项目的整体质量和管理水平。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的实施就是从国际合作的角度出发,结合国际“可持续发展”等新理论,坚持高起点、高技术,突出强调“质量第一、生态优先、农民参与、培训先行、规范技术”等先进措施,为中国林业建设探索新的经营模式。
三
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的实施,使我国林业逐步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时承袭下来的林业建设思维模式,开始学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利害关系来思考问题,用利益机制来处理问题,以达到从传统林业经营管理观念向现代林业经营管理观念的转变。
中国开展人工造林的历史悠久,但是组织林业生产管理的水平并不高,特别是在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下,农民一直被视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实行义务工造林的方式由来已久。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是政府。国家的生态环境的改善要通过公共投入来换取,农民或企业投身生态环境建设要靠利益来驱动,生态环境建设不再是一个行政管理工作,而是一种经济行为,要按照经济规律来实施。项目通过引导农民参与讨论土地利用规划、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完善技术培训和服务,让农民群众作为项目的第一主人,自愿参与项目林业活动,逐步树立了自我发展的观念、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改善生态的观念。
“10多年的合作实践使我们体会到,搞好林业工程建设,包括搞好国际合作项目,关键是要学会用制度来管理项目。”沈素华说,“10多年来,我们在引进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和作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林情,成功摸索了一系列管理经验:在理念上,项目引进了多部门参与的开放式合作观念、从重结果向重过程的全过程管理观念、以社会林业为特点的现代发展观念、以农民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式概念、以及市场化的利益引导机制和权利义务平衡机制等;在技术上,项目强调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要求、物种多样性配置与保护、参与式土地利用规划与实施、质量优先培训先行的保障机制、以现代技术为基础监测评价体系等;在管理上,项目采纳了先垫付后报账的财务管理办法、先招标再签订合同的物资采购办法、先内部后外部的项目审计办法、定岗位定目标的人员管理办法等。”
中德财政合作生态造林项目不仅全面完成了设计任务,而且大大促进了我国林业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加速了现代林业项目管理制度在中国林业建设中的应用。如何针对中国林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配合中国林业六大生态工程实施的需要,将其总结推广出去,还必须经过一个去繁就简、去粗取精的实践过程。沈素华说,他们希望德国政府能资助一个新的项目,共同总结中德财政合作林业项目已经取得的经验,并结合中国林业六大工程需要,开展示范推广工作,使之成为严格意义上的中国化、本土化的林业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为中国林业的六大工程服务。(中国绿色时报2007-01-10)
难怪财政部副部长李勇感叹:“该项目弥补了我国林业建设的资金不足,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培养了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林业队伍。早期项目已经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为我国林业六大工程建设提供了借鉴。”
一
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总协议投资20.12亿元人民币,其中德国投资11.73亿元人民币,中方配套8.39亿元人民币,包括农民投工折抵2.18亿元人民币。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项目中心的沈素华处长为记者提供了一组实实在在的数字。
1992年环发大会之后,环境与发展问题吸引了世界的目光,也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德两国政府间的财政合作造林项目,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于1993年启动了第一个项目。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是中国政府和德国政府对环境与发展高度关注的产物,是两国政府落实联合国环发大会决议的实际行动,也是中国林业对外开放、加速融入世界大潮流的实际举措。
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工程措施,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土地生产力和林木价值,加强基础设施,强化能力培训,提高当地农民的生活水平。
项目建设内容涵盖从苗木生产到产品经销的林业生产全过程,其中主要包括营造人工林、封山育林、苗圃生产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林业生产配套设施、农村基础建设、推广及培训设施、项目管理和能力提高等领域。10多年来,在中德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双方项目执行机构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通过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辛勤劳动,合作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可喜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由于林业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效益显现慢的特点,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的全面效益还有待时间的推移才能逐步显现。
二
“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通过引进资金,促进了项目区林业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引进先进管理办法,提供了工程示范样板;通过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提高了林业经营水平。同时,通过借鉴国际先进理念,行业的陈旧观念得到极大转变。”沈素华说。
10年来,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累计引进德国政府无偿援助资金1.51亿欧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林业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推动了项目区林业发展。项目按照国际高标准林业发展模式,建设了高质量的苗圃、林区道路与培训中心等设施,提供了相当数量的汽车、电脑等设备,增强了省、地、县各级林业机构的工作能力。同时,项目区的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参与育苗、造林等项目建设活动,直接获得劳务费现金,增加了家庭经济收入。
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是一个以动员贫困农民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为主,兼顾农村社会经济持续综合开发的发展型项目。通过10多年的努力,全国100多个项目县累计造林40多万公顷,各项目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3个~20个百分点,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项目开始发挥生态效益。而且参与项目造林活动的农民直接获得了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劳动报酬,受益人口达到上百万人。项目通过参与式规划,使农民开始关心他们以前认为“不值钱”的荒山荒地,纷纷要求扩大造林面积。目前,各个项目区的林业生产都比项目实施前有了很大的发展,林业收入的比例正在逐年提高。项目所建设的节柴灶、沼气池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村妇女的劳动强度,改善了当地农民的生活条件。
工程项目管理与其说是一种方法,不如说是一种观念。在合作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单位运用国际上先进技术和有效经验来开展工作,极大地提高了项目的整体质量和管理水平。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的实施就是从国际合作的角度出发,结合国际“可持续发展”等新理论,坚持高起点、高技术,突出强调“质量第一、生态优先、农民参与、培训先行、规范技术”等先进措施,为中国林业建设探索新的经营模式。
三
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的实施,使我国林业逐步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时承袭下来的林业建设思维模式,开始学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利害关系来思考问题,用利益机制来处理问题,以达到从传统林业经营管理观念向现代林业经营管理观念的转变。
中国开展人工造林的历史悠久,但是组织林业生产管理的水平并不高,特别是在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下,农民一直被视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实行义务工造林的方式由来已久。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是政府。国家的生态环境的改善要通过公共投入来换取,农民或企业投身生态环境建设要靠利益来驱动,生态环境建设不再是一个行政管理工作,而是一种经济行为,要按照经济规律来实施。项目通过引导农民参与讨论土地利用规划、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完善技术培训和服务,让农民群众作为项目的第一主人,自愿参与项目林业活动,逐步树立了自我发展的观念、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改善生态的观念。
“10多年的合作实践使我们体会到,搞好林业工程建设,包括搞好国际合作项目,关键是要学会用制度来管理项目。”沈素华说,“10多年来,我们在引进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和作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林情,成功摸索了一系列管理经验:在理念上,项目引进了多部门参与的开放式合作观念、从重结果向重过程的全过程管理观念、以社会林业为特点的现代发展观念、以农民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式概念、以及市场化的利益引导机制和权利义务平衡机制等;在技术上,项目强调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要求、物种多样性配置与保护、参与式土地利用规划与实施、质量优先培训先行的保障机制、以现代技术为基础监测评价体系等;在管理上,项目采纳了先垫付后报账的财务管理办法、先招标再签订合同的物资采购办法、先内部后外部的项目审计办法、定岗位定目标的人员管理办法等。”
中德财政合作生态造林项目不仅全面完成了设计任务,而且大大促进了我国林业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加速了现代林业项目管理制度在中国林业建设中的应用。如何针对中国林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配合中国林业六大生态工程实施的需要,将其总结推广出去,还必须经过一个去繁就简、去粗取精的实践过程。沈素华说,他们希望德国政府能资助一个新的项目,共同总结中德财政合作林业项目已经取得的经验,并结合中国林业六大工程需要,开展示范推广工作,使之成为严格意义上的中国化、本土化的林业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为中国林业的六大工程服务。(中国绿色时报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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