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江西省落实森林防火新机制
为推动各地全面贯彻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力度,江西省与时俱进,集约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了《江西省森林防火责任状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了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的主要内容,调整了考核年度(每年10月至次年9月为一个防火年度),规范了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和奖罚措施,对2005—2006年度各设区市防火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的检查考核,并在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兑现了奖惩;二是省人民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2006—2007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了责任;三是组织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12个成员单位,由省直部门领导带队,深入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搅动了全省森林防火工作。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各级领导真抓实干,将森林防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出现许多新的举措,森林防火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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