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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个人可申请设立森林公园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08日 阅读: 字体:【】 【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透露,最近出台并将于2007年3月生效的《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首次作出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可以申请设立森林公园。
    条例规定,个人可以申设森林公园的同时,其他单位“利用集体所有者或者个人承包的林地设立森林公园的,应征得其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同意。”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介绍,这个规定旨在加强对林农合法权益的保护。过去申报森林公园,往往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体操作中可能有强迫命令行为,有可能损害林农合法权益。(中国绿色时报2006-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