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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林业自然保护区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08日 阅读: 字体:【】 【
广西林业自然保护区工作会议于11月30日在南宁召开,这是近年来全区首次召开的林业自然保护区工作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孙瑜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要求,全面加快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
    孙瑜指出,自然保护区是自然遗产最珍贵、自然景观最优美、自然资源最丰富的区域,是生态地位最重要的陆地生态系统的核心,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基地。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地方未能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以牺牲自然保护区为代价,盲目开发,蚕食保护区,严重破坏了保护区生态环境。此外,保护区管理机构不够健全,投入严重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也长期制约着保护区的发展。
    孙瑜强调,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要从思想认识和工作指导上,处理好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保护优先,限制利用,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开展利用,通过利用促进保护;处理好加快发展与强化管理的关系,尽快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不断拓展自然保护区的内涵,使自然保护区的质量和效益有明显的提高;处理好保护区发展与社区发展的关系,依法支持和帮助群众科学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实现自然保护区与社区共同发展;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社会共管的关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群众参与,鼓励个人和其他组织投资或赠款建设保护区,共同发展和管理自然保护区。
    孙瑜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林业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解决好自然保护区的机构、级别、编制、经费等实际问题。要制定和完善扶持政策,把林业自然保护区经常性资金纳入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各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应重点支持自然保护区,逐步扩大补偿面积规模,提高补偿标准,争取更多的国际和国内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援助。坚决防止各种形式变相分割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范围,剥夺自然保护区的法人地位,改变自然保护区的隶属关系,甚至改变自然自然保护区的性质。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黎梅松在会上回顾了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发展历程,阐述了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特殊作用。经过四十五年发展,全区林业部门建设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已达到58处,总面积147.5万公顷,林业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分别占全区自然保护区的80.6%和95.7%,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2%,初步形成了布局基本合理、类型较为齐全、功能相对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成为全区生态保护的主体,在保护野生动植物、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和推动生态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林业自然保护区保护了全区80%的陆地生态系统,每年涵蓄水量达64.8亿立方米,发挥了“天然绿色水库”的作用。分布在全区石漠化最严重的红水河、柳江、左右江等流域,对遏制生态恶化,维护生态平衡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林业自然保护区还保护了战略生物资源,全区保护区内保存有8000多种高等植物和800多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分布着银杉、冷杉、红豆杉、苏铁等120多种濒危野生植物。
    黎梅松指出,到2010年,广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13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达到45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达到15个,自然保护小区达到700个,使全区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达到159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7%。今后一段时期,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应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发展,完善优化自然保护区网络。有重点地在最需要保护的地区抓紧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加快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积极发展保护小区。对现有的林业自然保护区进行科学整合,提高生态保护的整体效果。二是强化管理,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抓紧出台广西《自然保护小区建设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管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科学编制和实施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管理计划,开展示范保护区建设工作。三是合理利用,发挥自然保护区资源的综合效益。科学合理发展符合自然保护区功能定位的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和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在安排生态公益林补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山区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有关项目时,优先考虑保护区的需要。四是科技创新,提升自然保护区科研水平。吸引、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到保护区开展科学研究,提高自然保护区科研水平。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罗永魁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对会议进行了评价,就如何抓好会议的贯彻落实提出了要求,并就当前野生动植物管理、疫病监测、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协会建设等其它工作作了强调。
    会议还表彰了一批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议召开前,自治区副主席孙瑜与会议代表照相留影。自治区林业局副巡视员肖超以及国家林业局驻海口专员办、自治区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编办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也出席了这次会议。来自全区各市林业局局长、保护科科长,林业自然保护区所在县政府分管领导、林业局局长,区直林业科研单位负责人,以及区林业局各处室站领导共25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