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国家林业局结束对山西天保工程区新增造林且未享受天保管护经费的重点公益林面积核查工作
8月27日至9月14日,国家林业局规划院的核查组在山西省林业厅重点公益林管理办公室的积极配合下,对山西省平陆县、蒲县、阳城县、娄烦县、宁武县、中条林局、管涔林局等7个单位申报的天保工程区新增造林且未享受天保管护经费的重点公益林面积进行了核查,经过半个多月的紧张工作,圆满完成了核查任务。这次核查是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天保工程区新增造林且未享受天保管护经费重点公益林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的。核查的重点是山西省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上报天保工程区新增造林且未享受天保工程管护经费的重点公益林面积的通知》(办资字[2005]66号)文件精神于去年年底上报的山西省天保工程区新增造林且未享受天保管护经费重点公益林面积。核查根据山西省申报面积的3%在抽取的7个单位随机抽样进行现地核实,全省共抽取43.68万亩重点公益林进行了核实,涉及1700多个小班。9月14日下午召开了检查情况通报会,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院刘国强副院长及核查组有关同志对山西省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营造林成效给予了积极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反馈了核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省林业厅副厅长马双柱和省国有林管理局全体班子成员听取了核查组的意见。马双柱副厅长对核查组同志们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核查组同志们扎实、细致、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通过核查看到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尽快完善,努力把工作做好。同时,马厅长还向核查组介绍了山西省当前的发展形势和林业发展情况。
上一篇:国家林业局森林采伐木材销售和运输总量培训班在中南院举办[ 09-27 ]
下一篇: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督察组对厦门市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 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