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信息
山西省加强六大造林绿化工程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六大造林绿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近日,山西省林业厅出台《山西省六大造林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各县六大造林绿化工程规划经市综合汇总后报省林业厅审批,县级六大工程规划由市级审批。各地严格按照工程规划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已批复的规划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必须出具申请调整文件,经原批复部门批准。造林绿化工程实行招标制度,依据规划设计方案,选择技术过硬、装备精良、施工可靠的专业造林公司或造林队伍承包工程,中标工程严禁转包和肢解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林业部门认定的营林绿化资质,具有相应技术力量、人员和施工设备,未取得资质的单位不得参加工程建设。市、县组建林业工程监理队伍,开展工程监理。禁止用行政手段强行推销苗木,严格控制长途调运苗木,工程用苗严格执行“两证一签”制度。同时,要及时落实林权,完善管护措施,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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